王梓鈞 作品
0546【新朝新規矩】(第3頁)
孟昭、胡安國二人,拿著《國朝禮記正義》去見朱銘。
朱銘翻開快速閱讀,不斷用筆進行批示。他對《禮記》研究不深,純粹是憑藉個人思想來圈點,讀到“內則篇”時直接寫下六個字:科舉不考此篇。
站在旁邊觀看的孟昭和胡安國,頓時愕然對視。
讓他們更驚訝的還在後面,朱銘連續寫下好幾個批註——
“此陋習也,不必沿襲之。”
“此愚孝也,當因事而異。”
“此舉有違禮之本意,為父母者不可一意孤行。”
“此言大謬……”
胡安國說話都在哆嗦,勸諫道:“太子殿下,批註經典不可憑個人好惡。”
朱銘放下毛筆,說道:“這篇的精彩之處,是記錄先秦的日常飲食起居習慣。世易時移,如今怎能照辦?就拿這句來說,女子出門,必擁蔽其面。放眼當今天下,有幾個女子遮面出門的?”
胡安國說:“經義乃正禮,世俗乃權變。”
“你也說需要權變,既然權變了,就該批註在上面,”朱銘說道,“否則就有那窮學究、書呆子,按照《禮記》不合情理的內容去做。又或者後世學問變得死板,以《禮記》來嚴格約束女子,不準女子拋頭露面見人。禮發乎情,不合情便不合禮,更是不合天理!”
胡安國欲言又止。
朱銘說道:“這裡還有士大夫的規矩,先秦時候並不富庶,稀粥也是士大夫的飲品。你家裡來了貴客,會用稀粥做飲品招待客人嗎?”
胡安國說:“不會。”
朱銘又說:“一些禽畜的內臟,對人有害不能吃。那是先秦的烹飪之法不足,而今還不能吃嗎?比如雞肝、鴨腸,《禮記》就說不能吃,伱還拿這個去約束百姓?”
胡安國道:“能吃。”
朱銘繼續說:“先秦的士大夫,有脯就不能吃膾,有羹就不能吃胾,只能二選其一。既是合理搭配食物,也是在避免浪費,你若平時吃飯,會嚴格遵守此禮嗎?”
“不會。”胡安國搖頭。
朱銘說道:“對於士大夫的約束,讀書人知道權變。可對於女子等弱者的約束,有些讀書人卻會當真。嚴於待人、寬於律己,此人之常情也,不可述之文字而長此風氣。”
在“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說,出”這句後面,朱銘批註道:婦非犯七出之例,父母不可出。偶有言語頂撞,不算不順父母,人非草木哪能時時恭順?
又在“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後面批註:強扭之瓜不甜,可酌情判其和離。
胡安國看著朱銘的種種批語,他很想把整篇正文內容,直接從《禮記》當中給刪掉,因為已經被批註得面目全非。
朱銘說:“我的批語全部保留,印刷之時加一句‘太子曰’,有什麼罵名我可以擔著。”
“是。”胡安國只能照辦,換成別人他還可以辯經,面對太子這經實在沒法辯。
胡安國心中感慨:元年春,王正月,果真是新朝新氣象啊。
不僅是《禮記》和新朝禮儀,還有公文名稱和格式,全部都進行了統一。
就連大寫數字,以前用五花八門的同音字表示,現在也官方統一為壹、貳、叄、肆、伍……官員若敢亂寫,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就扣工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