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誰與歸 作品

第四百六十八章 大爭之世,強則強,弱則亡!

王崇古反對將投機行為納入刑名,他不是平白無故的反對,更不是站在勢要豪右的立場上,去維護那些操縱票證價格的晉商,而是基於實踐的考慮。

 王崇古看著陛下的臉色,低聲說道:“陛下,這種消息,真真假假,歷來都不算罕見,三人成虎眾口鑠金,很多時候,謠言四起,也可能是些遊手好閒之徒,張嘴胡說,這口口相傳,就越傳越邪乎,謠言止於智者,分辨是非、斷定真偽,就是需要投機者,去判斷這些消息的真真假假。”

 投機就是投機的真真假假。

 不好追查,哪怕是制定好了律法,如何來落實,也是問題。

 什麼是謠言,什麼是故意鼓譟,如何去界定?交易行裡本身就充斥著各種真真假假的消息。

 在交易行裡參加博弈的投機客們,不就是以為自己一定比別人聰明,能夠分得清楚真假,進而獲利嗎?

 交易行是個圍城,站在外面的時候,會看的很清楚很明白,一旦入局,就會喪失理性,入局的人想要走出去,但沉沒成本讓他深陷其中,無法自拔。

 如果操縱票證價格入了刑名,不僅僅是行政處罰,那誰還願意入場?那交易行的新政就是徹底失敗的。

 “陛下,以這次莊家操縱馳道票證為例,這次他們在十五天的時間裡,連續操縱,才鬧到了人盡皆知的地步,如果將十五天變成三個月,而後徐徐圖之,一點點的吃進,一點點的吐出來,這就是臣擔憂的第二個問題,如何去界定正常買賣和操縱票證。”王崇古說出了自己第二個擔憂。

 因為界定困難,這個罪名很容易變成籮筐罪,刑名最怕就是這種模糊定義、語焉不詳,其危害就是經辦官員不分青紅皂白,什麼事兒都往這個罪名上靠,最後這個條文會因為過度執行,逐漸變成沉睡條款。

 這在大明,不止發生過一次。

 王崇古面色古怪的說道:“臣愚鈍,別說去綏遠修馳道,就是鍘刀放在他們脖子上,估計也是該幹還的幹,前段時間,大明攻伐板升,照樣有白氏通番,有的時候,身在交易行局中,面對那數不盡的蠢貨,很難忍住不下手,就像莊稼成熟了,朝廷說不能收割,百姓怎麼可能忍得住呢?”

 “很具體的比喻。”朱翊鈞對王崇古的話表示了贊同,他本身事農桑,看到麥子熟了,那就必須得割,天王老子來了,也攔不住的!看著麥子爛在田裡,那比殺了他還難受。

 王崇古的話意思也很明確,傻子太多,騙子不夠用,這得有多麼強悍的意志,才能忍住不割韭菜呢?

 “那刑名不行的話,王次輔以為應該如何辦才好?”朱翊鈞想要知道王崇古怎麼填補這個空白,不制定規則是不可能,這是朝廷搗鼓出來的東西,朝廷一定要劃出道道來,讓人們在規則之下博弈。

 王崇古言簡意賅的說道:“罰錢。”

 “罰錢?”朱翊鈞眼前一亮,往前湊了湊身子說道:“仔細說話。”

 王崇古頗為確切地說道:“五千兩以下,罰沒所得,並處兩倍罰金;五千至一萬兩,罰沒所得,並處三倍罰金;一萬兩以上,罰沒所得,並處五倍罰金,數額極其巨大者,酌情重罰。”

 “嗯!好!王次輔擬章來看就是。”朱翊鈞最終採納了王崇古的意見。

 交易行是投機之地,要在投機之地,罰沒投機所得,並且處罰金,這種行為和脫褲子放屁有什麼區別,要明搶就直說,需要繞這麼大一個彎兒?

 其內在邏輯是反貪,其根本目的是,防止官吏和商賈勾結。

 官員利用自己的職位和地位,總是能夠獲得比常人更多的消息,一旦官吏和商賈合起夥來,在交易行謀取暴利,這對其他人不公平的同時,違背了大明《憲綱事類》。

 《憲綱事類》是專門用於規範官吏行為,一共九十五條,這就是以權謀私的典型,是朝廷反貪的重點。

 這次交易行的波動,這個設有門檻的私人交易會,這幾個莊家,顯然有自己的信息來源,幾次精準的提前收到了消息,並且利用這些消息謀取了暴利,這個時候,就沒有什麼界定的模糊了,但凡是有官員參與其中,就是操縱票證。

 處罰多倍罰金,適用於民間的勢要豪右富商巨賈,《憲綱事類》適用於官吏,依照貪腐處置。

 朱翊鈞和王崇古深入溝通了下關於這個處罰多倍罰金之事,在得到了滿意的答案之後,朱翊鈞讓王崇古離開了。

 “王次輔,留步,留步。”陸光祖見王崇古要回刑部,急走了兩步,低聲問道:“王次輔,這件事到這裡是不是算結束了?”

 “怎麼,大理卿難不成想要讓大司徒或者大司空離任不成?”王崇古眉頭一皺,端起了手說道:“大理卿就不要整日裡和那些科道言官在一起,大明朝廷養著他們,就是讓他們挑毛病的,咱們都是做事的,和他們不是一路人。”

 科道言官並不算是畸形產物,相反他們一直是大明朝廷極為重要的糾錯力量,這些科道言官是逮誰咬誰,但做事的六部,卻不能像他們那樣。

 “到這裡結束最好不過了。”陸光祖聽聞王崇古這麼說,也是鬆了口氣。

 “你什麼意思?”王崇古看著陸光祖眉頭緊皺的問道:“大理卿的意思是,這次攻訐大司徒和大司空的風力輿論,是我掀起來的嗎?”

 陸光祖問王崇古是否結束了,這本身就很奇怪,整件事和他王崇古有什麼關係呢?!

 陸光祖的看法,不是他個人的看法,或許是整個京堂的看法,王崇古有動機這麼幹,王國光是晉黨叛徒,清理門戶是第一個動機,第二個動機則是交易行規則的制定,讓規則從最開始就有利於自己。

 王崇古易怒,他已經怒火攻心,但很快,他就冷靜了下來,因為他發現了一件自己過去沒有察覺的事兒,若不是陸光祖詢問,王崇古也不會去想的問題,他的根基其實已經變了。

 他恍然發現,他的根基已經從過去盤大根深的晉黨,變成了官廠團造,京官還是用老眼光看人,以為他必然為了過去的恩恩怨怨,要趁機下手,折騰王國光,但王崇古自己很清楚,自己動機不足。

 官廠團造,可比依託於族黨更加可靠,這一發現,讓王崇古變得欣喜若狂。

 “都是些陳芝麻爛穀子的事兒,不值一提了,這次可真不是我,但已經有了處置的辦法,這些科道言官就不能再咬著不放了,所以我才說到這裡就結束了。”王崇古解釋了一句,也沒管陸光祖信不信,就轉身離開,往刑部衙門去了。

 在人性本惡的鴻溝裡,尋找那一條善與惡的界限,是一個長期的矛盾,而且需要隨著時代的發展,不斷調整律法條例,從來沒有一成不變。

 很快,王崇古就做好了《交易行條例》,補充了《憲綱事類》填補了這一塊在律法上的空白,禁止操縱,禁止官商勾連在一起,官員非要充當‘消息靈通人士’,那他會面臨罰沒所得、降職、罷免、褫奪官身功名、流放等不同規格的懲罰,多倍處罰金,則是限制民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