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 為百姓做事不能提(第2頁)
“其他府州縣如何,我們管不得。但皇帝既然將句容交在我手上,定要整頓。只是僅僅整頓糧長並無作用,還必須整頓縣衙胥吏與衙役。這一篇《句容縣治,胥吏與衙役的明德與新民之道》,旨在告訴胥吏與衙役,取好處於百姓的路,到此終止,自此之後,他們是為百姓做事之人。”
“為百姓做事?”
張培看著顧正臣,低聲說:“這個,不太好吧。”
顧正臣苦澀不已。
據說老朱每日睡得很晚,起得很早,他勤勉政務為的是什麼?
是大明江山,是百姓!
老朱痛恨貪汙,是為百姓而殺貪官。
老朱是一個真心為百姓做事的人,他許多政策(非全部)都體現出了對百姓的友好。而地方知縣,往往被人稱之為父母官,地方上的百姓就是知縣的孩子,父母為孩子做事,有什麼不可?
為百姓做事,這種話在大明,可以去做,但羞於啟齒,說出來似乎掉了身份。
“錢穀”、“刑名”、“教化”、“治安”,這些都是知縣的職責,除了錢穀納稅是服務於朝廷財政外,哪個不是為了服務於當地百姓的?
刑名是為了百姓是申冤,平息百姓怨恨,教化是為了百姓明禮儀廉恥孝悌,治安是為了百姓有個安穩的日子,不受盜匪侵擾。
這都是寫在職責之上的事,緣何就不能宣之於口?
顧正臣又不是喊一嗓子“全心全意為百姓服務”,只是說一句“為百姓做事”,這都不能說了?
找來周茂、楊亮問了一嗓子,果然,這兩個傢伙感覺顧正臣得了失心瘋,為百姓做事怎麼能直接說出來,大家心知肚明就夠了,公然說出來,不合適。
老百姓還知道喊一句為草民做主,知縣就不能喊一句為百姓做事,這個輿論場著實令人看不穿。直至駱韶說了句:
為百姓做事,那當官為吏的成了什麼?
是奴婢。
咱們是官吏,高人一等,不是低人一等,怎麼能喊出這樣的口號?
顧正臣無奈,為了照顧這群人的感受,大筆一揮,將“為百姓做事”改成了“為百姓謀福祉”,這下所有人不反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