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劍遠行 作品

晚唐五代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黑暗時代”(第3頁)

 

唐宋之交,商品經濟的作用大大加強了,小農經濟的基礎上,商品經濟發展迅猛,深刻影響了社會構成。

 

不知道是不是多了一個“朝不保夕”的概念以後,這段時間人們的觀念也發生了轉變。

 

中唐以後越發展到後來,租賃,借貸的概念越發深入人心,最後甚至已經到了“無所不貸”的地步。

 

比如說,某節度使在汴州有田,但他在河北擔任節度使,無法管理田莊。

 

於是他將汴州的田地租賃給汴州本地的商賈,然後商賈每年(或者每個季度,半年)給節度使大人一筆錢。

 

同時商賈又將節度使大人的田,租賃給一些比較有實力的自耕農,或者本地小地主。

 

而小地主,又是二把刀,繼續將土地租賃給更窮的佃戶,直接賺差價。

 

節度使卸任後,租賃合同便很可能會發生轉變(但絕對不可能被前任承租的商賈所貪墨)。

 

由此造成土地流轉速度極快,幾乎就沒有什麼“百年地主”這樣的概念,三十年就要換幾茬。

 

這在中唐以前,都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再比如說到了北宋的時候,某女若是當了一般人家的小妾,她要跟主人籤協議,陪睡多少年,孩子歸誰,續約怎麼續,遣散費怎麼給。

 

等同於“租賃時間和身體”。

 

真要概括一下的話,這段時間便是經濟逐步從貴族下沉到基層,而基層驟然間又沒有那麼大的購買力,於是便產生了很多奇特的社會現象。

 

四、社會風氣的轉變

 

從開放轉向保守,這個你們都懂,我就不多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