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劍遠行 作品
唐朝女道士的個性解放(第2頁)
我這篇是要聊李季蘭,為什麼要寫崔氏呢?
因為這關係到唐代婚姻的一個重要“潛規則”。
唐代的社會文化,是對未出閣女子要求極寬,和婚後女子要求極嚴!
是一個貞操觀念淡薄,但宗族觀念強烈的怪異集合體!
世家貴族出身的女子,婚後,代表著妻家的顏面,維繫著政治婚姻的穩定。她已經不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牌面!
婚後如果亂搞,那就意味著自己孃家顏面掃地。到了法定結婚年齡而不結婚,更是奇恥大辱!
唐代社會對她們就是這麼嚴苛!
那麼,凡事皆有例外,為了規避這樣嚴苛的婚姻規則,唐代的女人要怎麼辦呢?
答案是:出家,包括結婚後,也可以出家。
當尼姑要求極多,限制極多,所以要儘量避免,於是“女道士”這個群體就出現了。
女人若是當道士,那就不再是女人,而是“道友”。
比如說,某個女人死了丈夫守寡,可是她又不甘寂寞想找漢子,又是寡婦門前是非多,輿論壓力大,該怎麼辦呢?
出家就沒事了,只要出家,隨便她怎麼亂搞,都沒人再說什麼。
但是,出家是有代價的,這便意味著放棄了“俗家”身份,也自動喪失財產支配權和家族決策權,屬於一個“外人”了。
那麼把視線轉回到李季蘭這裡來。
李季蘭小時候,她父親就認為她“心性不佳”,將來必定“有辱門楣”,所以直接讓她出家了。換言之,無論李季蘭做什麼,都跟家族沒關係了。
很多人好奇,李季蘭交往的那些人,也絕非全部都是“拜金男”,她又貌美,為什麼無人娶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