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別這樣 作品
第410章 詭主級員工+1
“所以你靠賣貨來賺錢?”陳木疑惑的問道。
這也不合邏輯啊!
驚恐之主賣的那麼便宜,明擺著就是虧錢啊,賣一個虧一個,這還賺個屁的錢啊!
說到這裡,驚恐之主有些猶豫,畢竟他乾的事,不是那麼的地道。
“超市裡賣出去的東西,我可能會進行一點……小小的回收。”驚恐之主支支吾吾的說道:
“那些買了商品的顧客,在經過忘川河後,會失去它們之前的記憶。
我就帶著兩個詭將手下,在它們的必經之路上,提前等著它們。
額……你知道的,它們沒有用足夠的錢,購買它們想要的商品。所以迫不得已之下,我只能將它們手裡的商品,給回收了。”
陳木聽得滿臉流汗黃豆的表情,他終於知道,驚恐之主是如何賺錢的了。
先用低價的商品,把顧客兜裡的錢給騙出來。然後再在半路上打劫,把顧客手裡的商品再給搶回來。
無本萬利!
這麼新奇的打劫方式,陳木還是頭一次聽到。
而且能將打劫說的如此清新脫俗,驚恐之主也是個“文雅”人啊。
“那你為啥不直接搶錢?直接搶豈不是更方便,還能省去準備這麼多貨的麻煩。”陳木不解的問道。
驚恐之主不由得搖搖頭,嘆息道:“陳老闆你有所不知啊,在我們地獄,有些事也不能做的太過分。
要是打劫人類,那確實無所謂,只要有能力,想打劫多少就打劫多少,不會有詭來多管閒事。
但是打劫詭異就不一樣了。
大家畢竟同根同源,同為詭異,有些事不能做的太過分。像是去奈何橋的詭異,都會經過我這裡。
如果我明目張膽的,把每個詭異都搜刮一空,勢必會招來其他詭異的打擊。
我雖然是詭主級的強者,但是在地獄裡,還有比我更強的存在。我還是有些忌憚他們的。
雖然沒法做的太過分,但是該賺的錢還是要賺的。我就兜兜轉轉的,想到了這個主意。
表面上,我是一個有正經工作,開著一家超市的好老闆。背地裡,幹著打劫的活計。
如此一來,裡子面子都有了。
只是最近不知道什麼情況,那些買了東西的詭異,從奈何橋出來後,手裡都空空如也,什麼都沒了。
我那些商品,還真讓它們用三折的低價買走了,我也不知道哪裡出了問題。”
聽到驚恐之主這麼說,陳木有些尷尬的轉過頭去。
有句話怎麼說來著,英雄所見略同。驚恐之主能想到打劫,陳木自然也想到了。
驚恐之主想不到的是,陳老闆下手更黑,在那些詭異剛喝完孟婆湯後,就已經把它們搜刮一空了。
不僅如此,還把合同給改了,直接把那些詭異都給騙走了。
原來大家都是同行啊。
“東西丟了沒事,世界上有那麼多奇怪的事情,沒必要每一件都刨根問底。做詭啊,還是難得糊塗。”陳木尷尬的笑笑,讓驚恐之主別往這方面去想。
見到驚恐之主仍然百思不得其解,陳木立刻岔開話題。
“對了,哥們,你打劫的時候,那些詭異應該看到你的樣子了吧。這樣一來,你的名聲不還是臭了麼。”
“沒有,它們見不到我的樣子。”驚恐之主說到這裡,言語之中有些得意,“我的能力很特殊,作為詭主級的強者,我有很多獨特的技能。
其中一個技能,我稱之為‘驚恐之眼"。
作為一個恐懼的集合體,當我釋放內心的恐懼時,距離我一公里內的生物,無論是人類還是詭異,只要等級在詭王級以下,都不可避免的受到影響。
他們將見識到,自己一輩子裡最恐怖的畫面。整個視野都被恐懼填滿,渾身戰慄不能運動。
我就趁著這個機會,去把他們手裡的東西給搶過來。
等到他們從恐懼中醒來時,身上的東西已經消失不見了。
為了確保不被人發現,我的‘驚恐之眼"的技能,從來沒有外露過,也沒有公開使用過。”
陳木不由得感嘆,真是一分錢難倒詭主級強者啊。這麼牛逼的一個技能,居然被用來……搶劫了。
這也不合邏輯啊!
驚恐之主賣的那麼便宜,明擺著就是虧錢啊,賣一個虧一個,這還賺個屁的錢啊!
說到這裡,驚恐之主有些猶豫,畢竟他乾的事,不是那麼的地道。
“超市裡賣出去的東西,我可能會進行一點……小小的回收。”驚恐之主支支吾吾的說道:
“那些買了商品的顧客,在經過忘川河後,會失去它們之前的記憶。
我就帶著兩個詭將手下,在它們的必經之路上,提前等著它們。
額……你知道的,它們沒有用足夠的錢,購買它們想要的商品。所以迫不得已之下,我只能將它們手裡的商品,給回收了。”
陳木聽得滿臉流汗黃豆的表情,他終於知道,驚恐之主是如何賺錢的了。
先用低價的商品,把顧客兜裡的錢給騙出來。然後再在半路上打劫,把顧客手裡的商品再給搶回來。
無本萬利!
這麼新奇的打劫方式,陳木還是頭一次聽到。
而且能將打劫說的如此清新脫俗,驚恐之主也是個“文雅”人啊。
“那你為啥不直接搶錢?直接搶豈不是更方便,還能省去準備這麼多貨的麻煩。”陳木不解的問道。
驚恐之主不由得搖搖頭,嘆息道:“陳老闆你有所不知啊,在我們地獄,有些事也不能做的太過分。
要是打劫人類,那確實無所謂,只要有能力,想打劫多少就打劫多少,不會有詭來多管閒事。
但是打劫詭異就不一樣了。
大家畢竟同根同源,同為詭異,有些事不能做的太過分。像是去奈何橋的詭異,都會經過我這裡。
如果我明目張膽的,把每個詭異都搜刮一空,勢必會招來其他詭異的打擊。
我雖然是詭主級的強者,但是在地獄裡,還有比我更強的存在。我還是有些忌憚他們的。
雖然沒法做的太過分,但是該賺的錢還是要賺的。我就兜兜轉轉的,想到了這個主意。
表面上,我是一個有正經工作,開著一家超市的好老闆。背地裡,幹著打劫的活計。
如此一來,裡子面子都有了。
只是最近不知道什麼情況,那些買了東西的詭異,從奈何橋出來後,手裡都空空如也,什麼都沒了。
我那些商品,還真讓它們用三折的低價買走了,我也不知道哪裡出了問題。”
聽到驚恐之主這麼說,陳木有些尷尬的轉過頭去。
有句話怎麼說來著,英雄所見略同。驚恐之主能想到打劫,陳木自然也想到了。
驚恐之主想不到的是,陳老闆下手更黑,在那些詭異剛喝完孟婆湯後,就已經把它們搜刮一空了。
不僅如此,還把合同給改了,直接把那些詭異都給騙走了。
原來大家都是同行啊。
“東西丟了沒事,世界上有那麼多奇怪的事情,沒必要每一件都刨根問底。做詭啊,還是難得糊塗。”陳木尷尬的笑笑,讓驚恐之主別往這方面去想。
見到驚恐之主仍然百思不得其解,陳木立刻岔開話題。
“對了,哥們,你打劫的時候,那些詭異應該看到你的樣子了吧。這樣一來,你的名聲不還是臭了麼。”
“沒有,它們見不到我的樣子。”驚恐之主說到這裡,言語之中有些得意,“我的能力很特殊,作為詭主級的強者,我有很多獨特的技能。
其中一個技能,我稱之為‘驚恐之眼"。
作為一個恐懼的集合體,當我釋放內心的恐懼時,距離我一公里內的生物,無論是人類還是詭異,只要等級在詭王級以下,都不可避免的受到影響。
他們將見識到,自己一輩子裡最恐怖的畫面。整個視野都被恐懼填滿,渾身戰慄不能運動。
我就趁著這個機會,去把他們手裡的東西給搶過來。
等到他們從恐懼中醒來時,身上的東西已經消失不見了。
為了確保不被人發現,我的‘驚恐之眼"的技能,從來沒有外露過,也沒有公開使用過。”
陳木不由得感嘆,真是一分錢難倒詭主級強者啊。這麼牛逼的一個技能,居然被用來……搶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