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筆放牛 作品

第181章 徐軍冤假錯案(4)(第2頁)

“那還麻煩劉隊仔細給我講一講案子的當時的情況。”

聽言,劉文兵點了點頭,他點上一根菸,猛吸一口道:

“這案子是我親自負責偵辦的,這幾天我也重新梳理了一遍案件細節,案發時間,是在97年的七月份十二號那天,當時天氣比較熱,前後幾天都沒有下雨,我們接到報警是在十二號下午一點多,報警人是徐愛琴的男朋友徐忠貴,他告訴我們,自己的妻子被人殺害了,屍體被人拋棄在惠安橋

“我們接到報警,便立即趕往案發現場,到了案發地點,我們就見到一具赤裸的女屍躺在橋下的河道里,女子的衣物被雜亂的扔在一旁的鵝卵石上,早已經沒有了生命氣息。根據法醫的判斷,被害人死亡時間大概在15小時左右,也就是頭一天晚上的八點到十二點之間。”

“現場,有沒有發現血跡?”

“現場沒有血跡,也沒有掙扎的痕跡,因此我們判斷河道大概率不是第一現場,而是有人將其殺害之後進行的拋屍,黎山鎮非常偏僻,基本上沒有外人進去過,因此我們認為,極有可能是本村人作案,所以當即對全村人展開了調查。”

“我們首要懷疑的對象,自然是徐愛琴未領證的丈夫徐忠貴,徐忠貴實際年齡要比徐愛琴小一歲,才剛剛滿十八歲不久,據他交代,前一天夜裡,兩人因為生活上的瑣事鬧了矛盾,徐愛琴一氣之下就跑了出去,當時兩人都在鬥氣,所以徐忠貴也沒有去找她,到了第二天早上,徐忠貴不見妻子回來,這才開始慌了,於是把事情告訴了父母,父母氣的當時就打了他一頓,然後找村民一起在全村尋找,結果一直找到下午,才在河道里發現了徐愛琴的屍體。”

聽到這裡,葉默也對此案有了一個更加細節的瞭解。

“現場有沒有發現嫌疑人的腳印?”

“我們到的時候,現場已經被徐忠貴,以及他的父母還有村民給破壞了,河邊出現的腳印非常多。”

“你們抵達現場的時候,被害人屍體有沒有被移動過?”

“沒有移動過。”

“這有點說不過去吧,既然徐忠貴發現了妻子屍體,正常來說,應該會第一時間把她抱上來,而不是讓她一直躺在水裡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