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6章 處理群眾矛盾分三步走(第2頁)
“哪裡來的小毛孩子,趕緊滾。”那個男人說話依舊那麼難聽。
“這位大哥,我先給你普個法吧。”
李仕山開始第一步,講法。
“發生命案,在公安到達現場前,故意破壞現場,情節嚴重的話,可能構成《刑法》二百七十七條,妨害公務罪。”
李仕山說到這裡指了指後面兩個抬著擔架的人。
“你們現在擅自挪動死者的屍體,已經破壞了現場了。”
李仕山又故意問了一句,“知道妨害公務罪要判幾年嗎?”
這幾人被問得面面相覷沒有作聲,李仕山見狀輕笑一聲,伸出了三根指頭。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這個答案讓幾人的臉色有些難看起來,抬著擔架的人立馬就把擔架放了下來。
李仕山見效果不錯,開始實施第二步,講理。
“我看其中幾位年紀都要比我大,想必都有孩子吧。如果你們真的被警察抓了,再留下案底,你們孩子的前途可就沒了。”
如果說坐牢可能這幾人不信,但是“留案底”這幾個字卻讓他們心裡不由一驚。
自己出點事沒關係,要是影響了自家孩子那可就是要了命了。
這個時候五個人中,有兩個人的臉色已經有些變化了,很是猶豫起來。
就在幾人內心有些鬆動的時候,又是那個四十多歲的男人,眼睛一轉,手一指李仕山,開始吼了起來。
“小子,你少唬人,要是這事警察管,為什麼現在還沒來。”
李仕山眼睛微微眯起,這個叫囂最兇的男人應該就是董天健安排過來的人。
劉超也上前一步,在李仕山耳邊低聲說道:“李主任,我們早就報案了,可是為何警察遲遲不來。”
李仕山可是很清楚,既然董天健安排家屬來搶人,必然考慮到警察的因素,黃嵐的警察現在肯定不會出現。
此時這個男人見李仕山不說話,更加地囂張起來,他又開始慫恿身後的幾人。
“這個小子就是虛張聲勢,他們就是想把我們糊弄走,到時候別說賠償了,連管都不管了,大家不要相信他”
這個男人故意把“賠償”兩個字說得很重,這讓身後的幾人又明顯地躁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