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三十娘 作品

第163章、新政的苗頭(第2頁)

“……今年之後,地方官那勤職獎廉銀就由公辦銀裡列支了?”

孟希孔意味深長地看著他們:“還有胥吏、雜役的津貼。陛下體恤百官,去年拿了內帑給付,結果今年江南出了那麼大的案子。朝廷這步棋,是要在吏治上下功夫了。私受改為公辦,地方財計想要寬鬆些,自然不能收捐助。予了地方之利,若仍舊吃拿卡要,下一步說不定便是嚴辦了。”

陸新義和溫平對視了一眼,好消息裡隱藏著壞消息啊。

勤職獎廉銀的數目,與大傢俬底下拿到的孝敬相差很多。

但對於地方官吏來說,這確實是恩典,畢竟可以合法多拿不少錢、合法用公辦銀。

如果仍然額外收受別人的孝敬,那後面再被查辦的話,可就罪加一等了。

另外,縣衙裡能收別人穩定孝敬的,無非就那麼幾人。而這公辦銀還牽涉到吏員雜役們的“津貼”。

如果不想辦法把這公辦銀收起來、存留起來,到時候怎麼面對他們“鬧餉”?

“縣尊大人,當真不允加派?”

孟希孔立刻搖頭:“想也不要想。二位都是前輩,我也是親聆聖訓過的。地方並非無源可開,如今朝廷就是要看看地方官吏究竟是朝廷的,還是地方鄉紳大戶的。何去何從,大家都要想清楚。”

說罷又深深地看著他們:“恐怕今年賦稅收得如何,收了多少,從哪些人那裡收上來的,也是朝廷允地方多少新品官、存留多少公辦銀的依據。勤職獎廉銀考評結果,支出明細,都是要發吏部審允,再於年中發放的。”

“愣頭青”的年輕知縣把話說得直白,陸新義和溫平更感為難。

說到底,最大的一塊肉不就是鄉紳大戶們額外優免的那些嗎?

“縣尊大人,這隻怕極難。”管錢糧的主簿溫平說道,“本縣魚鱗冊和黃冊,縣尊大人想必也看過了。民田之中,小民不可加派,鄉紳大戶名下田土大多都恰好在優免之內。這要害是官田,縣裡為防麻煩,自然是由鄉紳大戶來耕作,官田的田賦也比民田高,也可以說就是鄉紳大戶每年交了大部分田賦。”

所謂官田,是繼承了前朝官地,又通過多年來各種查抄、沒收而漸漸越來越多的田,所有權在官府手上。

但官府自己自然不會去耕種,於是就又佃租出去。官田規定的田賦徵收比例,要比民田高一些。但只要勤快,終歸還是收益不少。

國初時還有普通百姓能耕種到官田,到現在,地方為了便於管理,基本都是把官田分給鄉紳大戶,讓他們來組織耕種。

而溫平所說的鄉紳大戶名下田土恰好符合優免政策的規定,這也是實情。只不過民田之中,很多田都是一田二主。田底權給了鄉紳大戶,田面權仍在百姓手上。要徵收田賦時,便說是鄉紳之田,在優免之列;百姓則給鄉紳大戶交上一份“租”,由此來規避賦役負擔,這就是投獻。

關鍵只不過在於地方官吏願不願詳細去分辨,願不願在收了鄉紳大戶好處之後仍舊去分辨,能不能承擔起他們所租種的官田出現大面積退種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