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踢的老臣 作品

第37章 “吃人”的商河(第2頁)

像it行業,工資一般都是跳槽跳出來的,待在一家公司只會出現侮辱性漲薪。

他去提離職的時候正處於項目關鍵期,跟王德發鬧得很不愉快,被拖滿了一個月才放人,好在他找的下家公司還算好說話,調整了入職日期,否則offer都黃了。

但入職下家公司需要前公司的離職證明,而想要拿到離職證明,就得簽署一份追加補充的競業協議。

這才是噩夢的開始。

這哥們當時不以為意隨手就簽了,以為終於龍歸大海天地寬,可是在新單位幹了幾個月收到商河的起訴書,向他索賠天價競業違約金。

他找出之前競業限制協議一看才幡然醒悟,直呼上當,競業協議規定每個月能拿到底薪的30%,雖然他之前在商河工資每個月一萬五左右,乍一看貌似還可以。

但其實他薪資結構是底薪+崗位+績效的形式,因此只按底薪的30%來算,每個月才兩千出頭,比當時京城最低工資標準還低,連溫飽都成問題,而且一年內禁止從事相關行業。

程序員的青春荒廢1年,基本可以宣告轉行了。

他面臨著賠償商河24個月的工資並返還已發放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共計36萬的天價賠償。

其中有個細節比較有意思,發補償金按底薪發,違約金則按當時月薪總額來罰。

後來這哥們不服上訴,雖然當時存在被迫簽字的情況,但舉證困難,白紙黑字下,敗訴也是顯而易見!

屋漏偏逢連夜雨,前陣子他好不容易經過數年打拼攢的繼續和掏空一家人的口袋上車按揭買房,才在京城有房,美好的生活還沒來得及展望。

隨著敗訴,按揭還款賬戶被凍結,崩塌彷彿在超越認知的一瞬間產生。

當時面臨無法賠償,處於崩潰邊緣的他問律師一個問題,“如果我突然離世,是不是訴訟審理的過程會終止?”

律師沉默良久,回答,“就算被告突然死亡,遺產也是會被追訴的!”

然後就沒有然後,這個故事就此而止....

這個事經過前同事的描述,或許存在些許水分,但依舊給當時的陳默造成了巨大的精神衝擊,即便到了現在依舊記憶猶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