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禮簡而刑繁(第2頁)
其實在這兩件事情上,李賢與朱祁鎮有共識的。其中的分歧無非是緩與急的關係,這一點點分歧是能夠解決的。
真正讓他們兩人產生重大分歧的,其實是後面三件事情。
其中廢除胥吏制度,在北京已經實行了好幾年了。這一次北京舉行這麼大的活動,最後並沒有出什麼差錯,北京數千胥吏是幫了大忙的。
但也是北京這數一數二的大城,有各種賦稅支撐,才能養得起這麼多人。如果在全天下都實行這個政策,其中問題太大太多了。
李賢是堅決反對的。
其次就是賦役清理。
這一件事情可以看做清丈田畝的延續。
李賢也承認,大明基層是有很多問題的,但是清丈田畝這一件事情,已經解決了很多問題,而且大明而今國庫年入四千多萬石糧食,近兩千萬兩銀子,縱然大明比之前每年要多支持一千萬兩上下的軍費,一旦打起仗還需要更多。
但是每年都會有結餘。只要朱祁鎮不搞大工程,國家沒有大災荒。只需數年休養生息,就能做到“京師之錢累百鉅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漢文景之治可現於今日。
所以,大明並沒有對賦役進行改革的必要性。
但是這些問題,李賢並非沒有商量的餘地。
李賢本人為政,也是非常圓滑的。很多非原則上的事情,他也是不會與朱祁鎮硬抗的。
但是最後一個問題,就是李賢萬萬不能接受的問題。
那就是遲遲難產的《大明會典》,說起來,這一本書已經修了好幾年了。如果沒有其他原因早就修好。
李賢在這一件事情與朱祁鎮根本就是爭鋒相對,絕不妥協。
剛剛開始的時候李賢本來以為這僅僅是一次,法律的整理工作,畢竟大明百餘年了,很多條例是有一點混亂。
甚至李賢還幫助過。在朱祁鎮提出一整套法律體系之後,李賢當時也沒有在意,但是在《大明會典》集結修成的時候。
朱祁鎮就圖窮匕見了。
或者說,並不是圖窮匕見,而是將自己內心的想法暴漏出來了。
朱祁鎮想要的,不是別的,就是一套可以控制大明方方面面的法律,大明上至最高決策,下到百姓紛爭,都在這一套法律之中找到答案。
讓大明一切庶務,都能在這個體系之中運轉自如。
但是這並不是李賢所能接受的。
李賢說道:“陛下,可知為何儒家勝於法家?”
朱祁鎮說道:“先生請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