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東皇太一 作品

第179章 五大掌旗使!(第2頁)

 到了這一步,阿雲本身不重要,完全就是王安石和司馬光的政治鬥爭,還有宋神宗試圖把皇權徹底凌駕於司法上的嘗試。

 司馬光反對的,其實是宋神宗的赦令高於國家司法。

 但宋神宗其實是支持王安石的,最終以皇帝赦令,大赦了阿雲,流放監視,王安石一派大獲全勝。

 “後來這阿雲在當地嫁人,嫁給了一個陳姓的少年,生下了陳懷雲。”公冶乾道,“但是司馬光這個人心眼小,後來司馬光在高太后支持下上位後,便重審此案,把阿雲處於死刑。阿雲也只是多活了十七年。”

 慕容複道:“司馬光並不是真要和一個村婦計較,他是對神宗和王安石有怨氣啊,不過神仙打架,凡人遭殃,歷來便是如此。”

 慕容復不禁想到後世的楊乃武與小白菜案,以及更後世的諸多案件,心中不由感嘆,果然法律只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既不神聖,也不偉大。

 “陳懷雲覺得大宋朝廷沒一個好人,她母親已經本本分分的生活,還是要被大人物一言所殺,於是他便對宋朝恨之入骨,一心想要滅宋。”公冶乾道,“所謂‘俠以武犯禁,儒以文亂法’,他想要求個公道,便只能是以武犯禁,開始習武,後來又加入明教,很快升任烈火旗掌旗使。不過,他武功未成,司馬光就死了。而他一人之力,想肅清大宋朝廷,這是不可能的。於是他加入明教,積極籌備造反,可惜明教也讓他有些失望。”

 慕容複道:“這裡面還有一個真正可惡的人沒有說,那就是阿雲的族長,把十三歲剛剛父母雙亡的女孩,賣給老男人為妻,既不近人情,還違反了律法,居然沒被懲處。”

 “這種事在地方上多的是,吃絕戶嘛!”公冶乾見怪不怪,不以為意道,“不過那族長一家,已經被陳懷雲殺了個雞犬不留。”

 “有趣,再說說其他掌旗使。”慕容復說。

 “好”

 公冶乾說出自己瞭解的諸多情況。

 銳金旗掌旗使方臘是一個悲天憫人之人,雖然出身富貴,但是眼見官府盤剝百姓過甚,於是投身明教,想要改變這一切。

 方臘明面上的武功是“游龍八卦刀”。

 烈火旗掌旗使陳懷雲的拿手武功是“分筋錯骨手”。

 巨木旗掌旗使任北明,之前他們一行人已經見過,那個對波斯三使十分不滿的漢子,擅長“破軍槍法”。

 洪水旗掌旗使劉鋒,為人豪邁大氣,和公冶乾十分投緣,兩人曾經對掌百個回合。

 劉鋒擅長“蓮花神掌”,掌力和公冶乾差不多。

 厚土旗掌旗使叫韓靜元,是方臘的師尊,方臘的“游龍八卦刀”就是他所傳,不過他的刀是單刀,配合著一面鐵盾,更適合在戰場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