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五大掌旗使!
第179章 五大掌旗使!
兩人此時距離較遠,五行旗眾人忙碌訓練,雖是看到兩人,卻沒過來問詢。
公冶乾本就加入了洪水旗,是洪水旗的人。
至於慕容復,他先走聖女的裙帶關係出名,又踩著光明左使尹奇上位,光明頂現在的熱搜全和他有關,五行旗眾人自然認得這個“聖夫”。
只是他們不怎麼喜歡慕容復,只想對慕容復敬而遠之。
“五位掌旗使之中,唯有陳懷雲對大宋恨之入骨,欲滅之而後快。”公冶乾停住腳步對慕容復說,“他時常因為明教陷入內鬥,無法滅宋而惱恨不已,誰若能帶頭造反,向宋朝發動進攻,他便無條件支持誰。”
公冶乾這話其實是在提醒慕容復,烈火旗掌旗使陳懷雲,是最有可能拉攏的對象。
因為慕容覆滅宋之心,也是堅定不移,只要慕容復做出滅宋的決議,陳懷雲是最有可能支持慕容復的一個。
“他為何如此仇恨宋朝?”慕容復好奇問道。
“因為他的母親就是當年有名的阿雲。”公冶乾道,“他原本叫陳友,後來自己改名叫陳懷雲,懷雲,便是懷念他母親阿雲。”
“阿雲?”慕容復詫異道,“那是誰?”
公冶乾道:“主公難道沒有聽過當年轟動一時的登州阿雲案?”
慕容復搖頭道:“沒聽說過。”
“啊,也是,那是二十多年前的事,那時候主公您還年幼。”公冶乾道,“熙寧元年,登州有個叫阿雲的十三歲少女,因為父母雙亡,被族長賣給了一個叫韋大的男人為妻.”
公冶乾說的故事,總結起來就是:
阿雲被族長在母喪期間賣給韋大,因嫌韋大丑陋,不願與韋大成婚,遂起殺心,夜晚入室以刀殺韋大。
然而阿雲年少力小,黑燈瞎火,便只砍掉韋大一根手指。
登州知州許遵認為阿雲在母喪期間嫁人,有違孝道,這段婚姻不合法,不算謀殺親夫。
又因阿雲一審即招供,有自首情節,當從輕發落。
因此罪減兩等,杖十八。
此案呈交審刑司和大理寺,兩個部門議論後認為阿雲不算是謀殺親夫的“十惡”,但也不應該罪減兩等,應該按照一般殺人案處理,判以絞刑。
此案爭議極大,一直上呈到宋神宗面前。
宋神宗一開始和稀泥,認可了審刑司和大理寺的判決,但又以皇帝赦令,對阿雲法外開恩,不判以絞刑,而是以銅抵罪,流放監視。
許遵不服,矛頭對準審刑司和大理寺,把“謀殺”二字拆開,認為阿雲的自首情節抵消了“謀”的罪,只有“殺”的罪。
然後此案就成了大宋焦點,王安石和司馬光都認為阿雲其情可憫,但是王安石支持許遵,打算從輕發落,司馬光覺得應該嚴懲不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