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章 buff疊滿了(第2頁)

 “但是剛剛聽完上一個人說的,我才聯想到了這個可能性。我就想問假如她真在我房子從事賣銀活動,然後被抓了,那我有責任嗎?”

 【我就說看李律直播真能學到東西】

 【這種多半就是了,別聽有的人說什麼當家教,當化妝師的,那都不靠譜,白天不工作,晚上穿著暴露出門,回來還帶個男人,每次帶的還是不同男人,這buff不是疊滿了嗎?她要不是賣銀的我去廣場裸奔一圈】

 【有沒有可能她就是單純的私生活混亂呢?家裡有錢,不用上班,晚上打扮一番去夜店玩,有看對眼的就帶回家深入交流,這不也是有可能的嗎?】

 【你別說,你還真別說,你這麼一說還真是有這種可能】

 【是有可能啊,我除了不帶男人回家,我也是白天不出門,晚上去夜店,犯哪條法律了?】

 ……

 李杭點點頭說,“房屋出租人確實需要履行一定的治安責任的,比如說不能把房屋租給沒有合法有效證件的人,必須訂立租房合同,一般都會要求把租客的個人信息進行報備。”

 “還有一點就是,對於有違法活動的租客,房東是有義務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的。”

 風月趕緊說道,“可是我其實不確定她到底在裡邊幹嘛,而且她晚出晚歸,帶男人這些我也沒有親眼所見,我就是聽物業順口說了一句。”

 李杭說,“確實,如果不明知租客在進行違法活動,作為房東不需要承擔責任。”

 “但是,你都已經聽說她的種種疑似在你房子裡賣銀的跡象了,你卻沒有舉報,還繼續把房子出租給她,可能公安機關會認為你是有可能知道,那麼你還是需要承擔責任。”

 “嚴重一點的話,甚至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構成容留賣銀罪。”

 風月被嚇了一跳,“啊?不是吧,這麼嚴重啊?還有可能構成犯罪?!”

 李杭解釋道,“像這種房屋出租者涉嫌容留賣銀罪的案例也有不少,但是要定罪的話,需要明確房東事先知道租客在從事賣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