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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3章 法院傳票

 韓潔被公司開除後,心情低落地回到家中。接下來的日子,她四處奔波找工作,卻處處碰壁,而生活的壓力也如影隨形。 

 這天,韓潔剛從外面找工作回來,還沒來得及喘口氣,快遞員便送來了一份文件。她疑惑地打開,竟然是法院的傳票。原來,公司將她告上了法庭,要求她賠償老闆的醫藥費 50000 元,以及精神損失費 30000 元。 

 看到傳票上的金額和條款,韓潔只覺得一陣天旋地轉,差點昏了過去。 

 開庭那天,韓潔懷著沉重的心情走進法庭。法庭裡氣氛莊嚴肅穆,她站在被告席上,穿著一身陳舊但乾淨的衣服,頭髮簡單地束在腦後,面容憔悴,眼神中滿是疲憊與惶恐。 

 公司的法務總監兼原告律師李濤在原告席上,表情嚴肅,條理清晰地闡述著案件經過:“尊敬的法官,此次事件中,被告韓潔在公司辦公期間,未能妥善照顧其丈夫童瑞,導致童瑞的行為致使公司老闆受傷。老闆因頭部撞擊桌角,造成多處損傷,不僅承受了身體上的痛苦,在精神層面也受到極大創傷。公司出於人道主義,前期已墊付部分費用,但後續的治療及恢復仍需要大量資金。因此,我方要求被告韓潔賠償醫藥費 50000 元以及精神損失費 30000 元。”李濤言辭懇切,每一句話都擲地有聲。 

 輪到韓潔發言時,她嘴唇顫抖,聲音微弱:“法官大人,我……我真的知道錯了。我丈夫童瑞之前因為我的失誤腦部受傷,變成如今這樣,生活不能自理,我一直都在努力照顧他。那天在公司,我實在是沒看住他……我也不想發生這樣的事,我現在被公司開除了,沒有收入來源,家裡的積蓄早就花光了,實在拿不出這麼多錢啊……”說到這裡,韓潔再也抑制不住情緒,淚水奪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