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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9章 宋思然案(第3頁)

 綜上所述,我懇請法庭充分考慮宋思然長期遭受家庭暴力的悲慘境遇,以及案發時她所處的極端危險狀況。認定宋思然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依法宣判她無罪。這不僅僅是對宋思然個人命運的救贖,更是對法律公平正義精神的堅守,向全社會傳遞出堅決反對家庭暴力、保護弱勢群體的有力信號。謝謝!” 

 項瑩瑩說完,目光平靜而堅定地看向審判席,等待著後續的庭審進程。 

 殷玉華在聽到項瑩瑩的陳述後,面向施淨嵐,說道: “下面有請公訴人發表意見。” 

 施淨嵐神情莊重,聲音清晰有力地闡述道:“審判長、合議庭各位成員,基於本案詳實的證據以及清晰的事實脈絡,公訴方明確指控宋思然構成故意殺人罪。 

 從主觀故意層面分析,當宋思然拿起鐮刀,朝著其父親用力揮去的那一刻,她必然知曉該行為具備高度危險性,極有可能對父親的生命安全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甚至直接導致死亡後果。即便其行為初衷包含保護母親免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因素,但這並不足以改變其主觀上對嚴重危害結果的認知與放任態度。在當時的情境下,雖然情況緊急,但並不意味著她沒有其他相對緩和、不至於危及生命的應對方式可供選擇。然而,她卻徑直選擇了使用鐮刀這種極具殺傷力的工具,實施了可能致命的行為,這充分反映出她主觀上存在故意剝奪他人生命的意圖。 

 再看客觀行為方面,宋思然的舉動直接造成了其父親死亡的嚴重後果。現場勘查所獲取的證據,包括血跡分佈、鐮刀的位置及狀態等,均清晰無誤地顯示出她的行為與父親的死亡之間存在著直接且明確的因果關係。證人的證言也進一步佐證了整個事件的發展過程,證實宋思然實施了這一致命行為。 

 誠然,我們承認宋思然母女長期遭受家庭暴力,這是一個令人痛心的背景事實。家庭暴力不僅給她們的身體帶來傷痛,更在精神上造成了難以磨滅的創傷。但法律的底線不容觸碰,不能因為曾經遭受不公與苦難,就可以隨意逾越法律的界限。 

 法律賦予公民正當防衛的權利,旨在使公民在面臨緊迫不法侵害時能夠合理保護自身安全,但這一權利的行使必須嚴格遵循法定條件和必要限度。在本案中,宋思然的行為明顯超出了正當防衛應有的範疇,已然構成故意殺人罪。 

 公訴方懇請法庭依據我國刑法相關條款,秉持公正、客觀的原則,對宋思然故意殺人的罪行作出準確認定和公正裁決。這不僅是對逝去生命的尊重,對法律尊嚴的維護,更是向全社會傳遞一個明確信號:任何觸犯法律紅線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無論背後有著怎樣複雜的緣由。 ” 

 殷玉華目光轉向項瑩瑩,平靜地說道:“辯護人,你還有什麼需要補充的嗎?” 

 項瑩瑩神色坦然,輕聲回應道:“審判長,我沒有什麼需要補充的了。” 

 殷玉華輕輕頷首,隨後將視線投向宋思然,面容恢復嚴肅,一字一句清晰有力地說道:“被告人宋思然,下面本庭開始對你進行訊問,希望你務必如實回答問題。” 

 宋思然微微點頭,眼神中帶著一絲緊張與決然,說道:“審判長,我會如實回答。” 

 殷玉華注視著宋思然,目光沉穩而銳利,問道:“宋思然,在你拿起鐮刀之前,你有沒有嘗試過其他方式去阻止你父親的暴力行為,比如呼喊鄰居或者報警?” 

 宋思然咬了咬嘴唇,聲音低沉地說:“審判長,以前每次爸爸打媽媽,我們都喊過鄰居,鄰居來了也只是勸勸,爸爸酒勁上來根本不聽。報警也報過很多次,警察來了之後爸爸就老實一會兒,可警察一走,他打得更兇了。所以那天,我知道那些辦法都沒用……” 

 殷玉華接著問:“那在你揮動鐮刀之後,你做了什麼?” 

 宋思然的眼淚再次滾落,聲音帶著悔恨:“我看到爸爸倒下,血不停地流,一下子就懵了。我趕緊扔下鐮刀,跑到媽媽身邊,抱著她大哭。後來鄰居聽到動靜過來,有人幫忙打了急救電話,可是……還是沒來得及……” 

 殷玉華又問:“在這之後,你的心理狀態是怎樣的?” 

 宋思然用手捂住臉,抽泣著說:“我特別害怕,也特別後悔。我知道自己闖了大禍,我不想爸爸死的,我只是想保護媽媽。這幾天我一直睡不著覺,一閉上眼睛就是爸爸倒下的樣子……” 

 此時,旁聽席上傳來一陣輕微的唏噓聲,殷玉華嚴肅地掃視了一圈旁聽席,待安靜後,繼續對宋思然說道:“被告人,下面你可以進行最後陳述,你有什麼想說的話嗎?” 

 宋思然緩緩抬起頭,雙眼紅腫,臉上還殘留著未乾的淚痕。她深吸一口氣,努力讓自己顫抖的聲音平穩一些,面向審判席說道:“審判長,我知道今天站在這裡,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可能影響最終的判決,但我還是想把心裡話說出來。 

 這麼多年,我和媽媽一直活在爸爸的暴力陰影下。那些拳打腳踢、辱罵呵斥,就像噩夢一樣,每天都籠罩著我們。我看著媽媽一次次被打得遍體鱗傷,心裡的恐懼和憤怒越來越深。無數個夜晚,我都在被窩裡偷偷哭泣,恨自己沒有能力保護媽媽。 

 案發那天,當我看到爸爸又一次對媽媽下狠手,媽媽滿臉是血癱倒在地的時候,我的大腦一片空白,只有一個念頭,就是不能讓媽媽死。我拿起鐮刀的那一刻,根本來不及思考後果,我只是想結束這場可怕的折磨,想讓媽媽不再受苦。 

 我知道,爸爸也是我的親人,我原本也希望一家人能平平安安、和和睦睦地生活。可現實卻如此殘酷,家暴就像惡魔一樣,吞噬了我們原本該有的幸福。 

 如今,爸爸走了,我心裡也很難受。我明白自己的行為造成了嚴重的後果,給家庭帶來了巨大的傷痛。我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接受法律的任何懲處。 

 我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媽媽。她身體不好,又經歷了這麼多磨難,我真的很擔心她。如果可以,我希望能有機會在她身邊照顧她,彌補這些年我們所遭受的痛苦。 

 最後,我想對所有正在遭受家庭暴力的人說,不要害怕,一定要勇敢地尋求幫助。也希望社會能更加重視家庭暴力這個問題,不要再讓更多的家庭像我們一樣支離破碎。 

 謝謝審判長,這就是我想說的全部話。” 

 宋思然說完,眼神中透著一絲無助與期待,安靜地等待著法庭最後的裁決。 

 殷玉華靜靜地聽著宋思然的陳述,隨後說道:“鑑於本案的複雜性,本庭將休庭合議。待合議庭評議後,擇日宣判。請各方人員遵守法庭秩序,退庭。” 隨著法槌清脆的響聲,法庭內的人們陸續起身,有序離開法庭,而這個案件的最終走向,還懸在每一個關心它的人心中。 

 不久後,法院再次開庭,即將進行宣判,此時法庭內莊嚴肅穆,眾人皆屏息凝神等待著審判長殷玉華的判決。只見殷玉華身著一襲黑色法袍,威嚴地坐在審判席上。當她的目光落在被告人宋思然身上時,眼中閃過一絲複雜的情緒。 

 最終,殷玉華清了清嗓子,鄭重地宣讀起判決書:“被告人宋思然,因涉嫌故意殺人罪,經本庭審理查明,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本庭在審理過程中,充分考量了本案諸多特殊情節。被告人宋思然長期生活在家庭暴力的陰影之下,其父親長期對宋思然及其母親實施暴力行為,給宋思然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創傷。這種持續的、惡劣的家庭環境,對宋思然的心理產生了極大的負面影響,成為導致此次悲劇發生的重要誘因。 

 案發當日,宋思然親眼目睹父親再次對母親進行暴力侵害,多年積壓在內心深處的憤怒、恐懼與絕望瞬間爆發,致使其在極度激憤的狀態下失去理智,做出了衝動的行為。儘管這並不能成為免除其法律責任的理由,但從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的角度綜合判斷,與一般的故意殺人案件存在明顯區別。 

 同時,宋思然在歸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為,表現出較好的認罪態度,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的坦白情節,可以從輕處罰。 

 綜合以上各種因素,本庭依據法律的精神和原則,秉持公平、公正、人道的理念,作出如下判決:被告人宋思然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當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兩份。現在閉庭。” 

 殷玉華話音落下,手中的法槌清脆敲響,迴盪在肅穆的法庭之中,宣告此次庭審正式結束。被告人宋思然在兩名法警的押送下,緩緩朝著法庭外走去。 

 就在即將踏出法庭大門之際,宋思然腳步一頓,猛地轉過頭來,目光直直地看向坐在審判席上的殷玉華。她的眼神中滿是不甘、絕望與期許,聲音帶著一絲顫抖與哀求,大聲說道:“姐姐,你坐在高高的審判席上,雖然是法官,可咱們年齡相差並不大。原本以為我們這樣年紀相仿的人,或許有著相似的青春和夢想。可如今看來,命運對我們竟是如此不公,差距這般懸殊。姐姐,我真心想問,難道我真的一點機會都沒有了嗎?一旦進了監獄,我的人生就徹底毀了呀,所有的希望都沒了……” 

 說到這裡,宋思然情緒愈發激動,她用力掙扎著,極力想要掙脫法警的束縛,身體扭動間,幾縷頭髮散落下來,貼在她滿是淚痕的臉頰上,整個人顯得狼狽又可憐。她就這樣僵持著,眼睛緊緊盯著殷玉華,等待著她的回應。 

 殷玉華微微一怔,目光與宋思然交匯。她從宋思然的眼神裡,看到了無盡的惶恐與對未來的迷茫。短暫的沉默後,殷玉華緩緩起身,走下審判席,來到宋思然身前不遠處停下。 

 她神色柔和卻不失莊重,目光真誠地看著宋思然,輕聲說道:“宋思然,我理解你此刻的心情,每個人的人生都只有一次,誰都不想留下無法挽回的遺憾。但法律之所以存在,就是為了守護公平與正義,它不會偏袒任何人,也不會輕易被情感左右。” 

 殷玉華頓了頓,深吸一口氣,繼續說道:“你遭受的家庭暴力,是讓人痛心疾首的社會問題,這不是你的錯。然而,當你選擇拿起鐮刀的那一刻,就已經跨越了法律允許的界限。法律的裁決,並不是要毀掉你的人生,而是要維護整個社會的秩序和準則。” 

 “進監獄並不意味著你的人生就完全終結了。在那裡,你可以反思自己的行為,學習知識,提升自我。等你重新迴歸社會的時候,依然可以開啟新的生活。人生的道路很長,途中難免會遇到坎坷和挫折,這次的經歷雖然沉重,但也可以成為你蛻變的契機。” 

 宋思然聽著殷玉華的話,眼中的淚水止不住地流淌。她漸漸停止了掙扎,喃喃道:“姐姐,我明白了……我會努力的。” 

 殷玉華微微點頭,轉身離開。此時,一旁的法警再次向宋思然投來示意的目光,眼神中帶著不容置疑的嚴肅。這一次,宋思然沒有再反抗,步伐雖沉重,但眼神中多了一絲堅定。她被帶出法庭後,法庭內漸漸恢復了平靜。之後,眾人也紛紛有序地退出法庭。最後,宋思然被警車押送到湖南省女子監獄開始服刑,她將在那裡度過一段漫長的時光,為自己曾經的過錯承擔應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