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9章 宋思然案(第2頁)
施淨嵐微微點頭,接著問道:“在你砍傷父親之後,直到警察到來這段時間,你和母親之間有交流嗎?都說了些什麼?”
宋思然的眼淚再次奪眶而出:“我媽當時嚇傻了,她抱著我一直在哭,嘴裡唸叨著‘這下完了,這可怎麼辦’。我也不知道怎麼安慰她,只是不停地說‘對不起,媽,我實在忍不住了’……”
施淨嵐表情嚴肅,又拋出一個問題:“宋思然,你進入大學後,對未來原本有什麼樣的規劃和期望?這件事發生後,你覺得這些規劃和期望還能實現嗎?”
宋思然一臉絕望,聲音顫抖:“我本來想著上了大學,就能離開這個家,好好學習,以後找個好工作,讓媽媽過上好日子。現在……一切都毀了,我不知道未來還能怎麼樣,我可能什麼都沒有了……”
施淨嵐沉默了一會兒,隨後開口:“宋思然,在你被警方帶走之後,在看守所這段時間裡,你除了悔恨,有沒有對整個事件有一些新的認識和思考?”
宋思然抬起頭,眼神中透著迷茫與無助:“我每天都在想,我當時要是能再冷靜一點就好了,也許有其他更好的辦法。我不該衝動行事,把自己和媽媽都推向了深淵。我也想明白了,暴力永遠解決不了問題,可當時我就是鑽進了死衚衕……”
施淨嵐目光炯炯,繼續追問:“那如果時光能倒流,回到事發當天,同樣的場景再次出現,你覺得自己會做出不同的選擇嗎?”
宋思然毫不猶豫地點點頭:“我肯定不會再拿鐮刀砍他了。我會盡量先穩住他,把媽媽帶出去,然後再想辦法報警或者找其他人來幫忙。我現在知道,衝動只會讓事情變得更糟。”
施淨嵐接著問:“假設你父親沒有因為這次事件離世,你覺得未來你和他要如何相處?你還能原諒他曾經對你和媽媽做過的那些事嗎?”
宋思然低下頭,沉思良久:“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原諒他,畢竟那些傷害不是一時半會兒就能抹去的。但如果他真的能戒酒,不再打人,我願意試著重新和他相處,給他一個機會,也給我們這個家一個機會……”
施淨嵐輕輕呼出一口氣,沉默了片刻,然後抬起頭,表情平靜而莊重地對殷玉華說道: “審判長,我問完了。”
殷玉華聽到施淨嵐的話後,微微點了點頭,然後用沉穩的聲音說道: “接下來請證人發言。”
鄰居張大爺清了清嗓子說道:“審判長、各位審判員,我是宋思然家多年的鄰居。這孩子從小就乖巧懂事,有禮貌得很。她爸酗酒打人這事,我們街坊鄰居都知道。那男人一喝醉了,就撒酒瘋,打罵老婆孩子,動靜鬧得可大了。
小思然和她媽經常被嚇得不輕,有時候大半夜都能聽到他家傳來哭聲和打罵聲。有一回,小思然被打得跑出來,臉上青一塊紫一塊的,看得我們這些鄰居心裡直難受。這孩子太可憐了,一直生活在這樣的環境裡。
我覺得這次的事,不能全怪小思然,她也是被逼迫得沒辦法了。她平時是個好孩子,要不是實在受不了她爸的折磨,肯定不會做出這樣的事。希望法庭能從輕處理啊。”
宋思然的高中班主任李老師神情嚴肅又帶著幾分惋惜,站定後說道:“審判長,我是宋思然高中三年的班主任。宋思然在學校一直是品學兼優的學生,學習非常刻苦,成績也很優異。
她性格內向,但很善良,樂於助人。可是通過和她的交流以及觀察,我能感覺到她家庭帶給她的壓力。她偶爾會流露出對家庭狀況的擔憂和痛苦,整個人時常顯得很疲憊。
我知道她父親的行為對她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嚴重影響了她的生活和學習狀態。這次的悲劇,我認為和她長期處於那樣惡劣的家庭環境有很大關係。宋思然本質是個積極向上的孩子,希望法庭能考慮到這些因素,公正審判。”
社區工作人員王女士表情認真,條理清晰地說道:“審判長,我代表社區發言。我們社區之前就接到過關於宋思然家家庭暴力的投訴,也多次上門調解。
每次去,都能看到宋思然母女倆驚恐的眼神和受傷的樣子。我們也曾試圖勸說她父親戒酒,好好過日子,可他根本不聽勸,依舊我行我素。
宋思然這孩子在社區裡口碑很好,有禮貌又懂事。這次的事情發生,我們社區也很痛心。我們覺得宋思然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她的行為是在長期壓抑下的一種反抗,希望法庭在量刑時能充分考慮這些實際情況。”
心理諮詢師劉醫生穿著整潔的正裝,神色專業地說道:“審判長,我是一名心理諮詢師。宋思然在案件發生後,接受過一段時間的心理評估和疏導。
經過詳細的診斷和溝通,我發現宋思然長期遭受家庭暴力,已經出現了明顯的創傷後應激障礙症狀。她時常會陷入恐懼、焦慮的情緒中,睡眠質量極差,還伴有噩夢和閃回等現象。
在案發當時,她極有可能處於極度恐懼和應激的狀態下,失去了正常的判斷能力,才做出了那樣的舉動。從心理學角度來看,她的行為是在長期精神壓迫下的一種本能反抗。
綜合這些情況,我建議法庭在審理案件時,充分考慮她所遭受的心理創傷對其行為產生的影響 。”
宋思然的母親林芳滿臉淚痕,聲音顫抖地說道:“審判長,我是思然的媽媽。我這輩子最後悔的就是嫁給了她爸,那個酒鬼,這些年沒少折磨我們娘倆。
思然這孩子從小就受苦,別的孩子有爸爸疼,她卻天天擔驚受怕。她爸一喝酒就發瘋,我和思然身上沒少捱揍。
思然一直都很懂事,學習也好,她就盼著能離開這個家,讓我過上好日子。那天,他爸又動手打我,我都習慣了,可思然不忍心看我捱打,才……是我沒本事,沒保護好女兒,讓她走到這一步。我求求法庭,放過思然吧,她是個好孩子,都是我這個當媽的沒做好……”說著,林芳泣不成聲。
當地婦聯工作人員吳女士表情嚴肅且充滿關切地說道:“審判長,我代表婦聯組織發言。我們一直關注著家庭暴力相關問題,宋思然家的情況我們也有所瞭解。
家庭暴力是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受害者往往承受著巨大的身心痛苦。宋思然作為長期遭受家庭暴力的一員,她的遭遇令人痛心。
在這樣的環境下成長,她的心理和行為不可避免地受到了極大影響。此次事件反映出我們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的不足,以及對受害者保護的緊迫性。
我們認為,宋思然的行為是在極端困境下的反抗,希望法庭在審判過程中,充分考量家庭暴力對她造成的傷害以及她所處的弱勢地位,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判決,同時也藉此案例引起社會各界對家庭暴力問題的更多重視。”
接下來殷玉華沉穩地對辯護律師項瑩瑩說道: “下面請辯護人對被告人進行訊問。”
項瑩瑩面帶微笑,眼神中透著溫和與堅定,輕聲說道:“思然,別緊張,現在你先放鬆一下。我想問你幾個問題,你只需要如實回答就好。”
宋思然抬起頭,眼中滿是疲憊與無助,輕輕地點了點頭。
項瑩瑩接著問道:“思然,你還記得你父親第一次對你和母親動手是什麼時候嗎?”
宋思然的眼神有些空洞,彷彿陷入了回憶,聲音沙啞地說:“我那時還小,大概七八歲吧,具體日期記不清了。那天他喝了酒,回家就開始發脾氣,然後就動手打我媽,我想去攔他,也被他甩了一巴掌。”
項瑩瑩微微皺眉,繼續問:“從那之後,這樣的暴力行為是不是經常發生?”
宋思然咬著嘴唇,淚水在眼眶裡打轉,“嗯,只要他一喝酒,就會打人,有時候一個月好幾次,有時候一週就會有一次。”
“那在這些暴力發生的時候,你心裡是怎麼想的呢?”項瑩瑩關切地看著宋思然。
宋思然深吸一口氣,努力控制著情緒,“我很害怕,特別害怕他會把我和媽媽打死。每次他動手,我都覺得很絕望,不知道這樣的日子什麼時候才能結束。”
項瑩瑩又問道:“案發當天,具體是怎樣的情況,你能詳細說一說嗎?”
宋思然深吸一口氣,努力讓自己鎮定下來,聲音帶著一絲顫抖說道:“那天我回家,剛打開門就聽到屋裡傳來爭吵聲。我走進客廳,就看到爸爸滿臉通紅,一身酒氣,正對著媽媽大聲吼叫,說媽媽沒給他準備好酒菜。媽媽解釋說家裡沒來得及買菜,他就突然揚起手,狠狠打了媽媽一巴掌。”
項瑩瑩微微皺眉,目光中透露出關切,繼續問道:“那當時你看到這一幕,心裡是怎麼想的?”
宋思然的淚水在眼眶裡打轉,聲音哽咽地說:“我當時特別害怕,心一下子就揪起來了。那種熟悉的恐懼又湧上心頭,我知道接下來爸爸肯定會越打越狠。我不能眼睜睜看著媽媽被打,我必須做點什麼。”
“那你接下來做了什麼呢?”項瑩瑩追問道。
宋思然用手抹了一把眼淚,說道:“我趕緊衝過去,擋在媽媽身前,求爸爸別打了。可是爸爸根本不聽,他用力推了我一把,我摔倒在地上。然後他又繼續對媽媽拳打腳踢,媽媽一直在慘叫。”
說到這裡,宋思然情緒激動起來,身體也跟著顫抖。項瑩瑩見狀說道:“思然,冷靜一下。那之後呢,事情是怎麼發展的?”
宋思然努力平復了一下情緒,接著說:“我當時腦袋裡一片混亂,只想著不能讓媽媽再受傷。我看到旁邊有一把鐮刀,也沒多想,就拿起來朝著爸爸後背揮去,就這樣我爸就沒了。”說完,宋思然低下頭,臉上滿是痛苦與自責。
項瑩瑩接著問道:“在你成長過程中,有沒有尋求過外界的幫助來擺脫這種暴力環境呢?”
宋思然擦了擦眼淚,“我和媽媽找過居委會的人,他們來調解過幾次,可是沒用,我爸爸根本不聽。後來又報過警,可是也沒用。”
項瑩瑩點了點頭,看向殷玉華,“審判長,我的訊問暫時到此。”
殷玉華聽到這話,便面向項瑩瑩,神情莊重地說道:“辯護人,現在你可以發表辯護意見了。”
項瑩瑩開始緩緩闡述辯護意見:“經過剛才的訊問,相信大家對本案的前因後果有了更為清晰的瞭解。宋思然,這個年輕的女孩,她本應在充滿愛與溫暖的家庭環境中茁壯成長,享受青春的美好與陽光。然而,現實卻無比殘酷,她長期生活在家庭暴力的陰霾之下,承受著同齡人難以想象的恐懼與痛苦。
我們先來回顧一下整個事件的根源——家庭暴力。這絕不是簡單的家庭內部矛盾,而是一種持續性、重複性的暴力行為模式。宋思然和她的母親長期遭受來自父親酒後無端的暴力侵害,頻率之高令人痛心。在這樣的環境裡,她們每一天都活在恐懼的陰影中,安全感被徹底摧毀。
回到案發當日,宋思然回到家,迎接她的不是溫馨的家庭氛圍,而是父親對母親新一輪的暴力攻擊。當她親眼目睹父親滿臉酒氣、揚起手狠狠打向母親的那一刻,作為女兒,她內心的恐懼被瞬間點燃,同時湧起的還有強烈的保護欲。她衝上前去試圖阻止,卻被父親無情地推倒在地。而此時,父親對母親的拳打腳踢變本加厲,母親悽慘的叫聲刺痛著宋思然的心。在那種極度恐懼、混亂且絕望的情境下,她的大腦一片空白,唯一的念頭就是不能讓媽媽再受到傷害。於是,她拿起身邊的鐮刀揮向父親,這是一個出於本能的自救與救母行為。
我們必須明確,宋思然的行為並非是有預謀的犯罪。她沒有任何主觀惡意,更不是想要剝奪父親的生命。她只是一個在長期暴力環境中掙扎求生的孩子,在面臨母親生命受到嚴重威脅的生死瞬間,做出了她認為唯一能夠保護母親的舉動。
而且,宋思然和母親並非沒有嘗試過尋求外界的幫助。她們向居委會求助,居委會的調解卻未能改變父親的暴力行徑;她們選擇報警,可依然無法擺脫暴力的籠罩。這一系列的經歷讓她們陷入了孤立無援的絕境,每一次希望的破滅都讓她們更加無助。
從法律層面來看,根據我國刑法關於正當防衛的規定,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在本案中,宋思然面對父親正在實施的嚴重暴力侵害行為,她的反抗行為完全符合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她是在為自己和母親的生命安全而戰,是在絕境中為了生存而做出的無奈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