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649章


 
按照規定,正式開庭之前,法院會召集檢察院、被告當事人以及辯護律師召開庭前會議,大家坐在一起,對庭審中可能涉及的司法程序和各種問題提前進行交流,此舉是為了讓庭審更加順暢,節約司法資源。

但在庭前會議上,錢長忠和來自京城的徐大律師團隊並沒有提及任兆南和李光旭,更沒有說明,本案還有新的證據,於是,所有人都認為控辯雙方的矛盾焦點,應該集中在排除非法證據上。可萬萬沒想到,錢長忠開局就放大招,而且還是當著眾多新聞媒體的面將現任省委常委李光旭和全省首富任兆南給牽扯了進來,整個庭審現場頓時陷入混亂。

錢長忠當庭表示,原南風集團副總經理、財務總監李某,李光旭的司機趙某,均可以出庭作證,目前,二人的書面證詞已經在辯護律師的手中了。

法律規定,控辯雙方應該在舉證期內提供證人和證言,經人民法院批准後,方可出庭作證。

所以,主審法官當即責問錢長忠及其辯護律師,為何在舉證期內和庭前會議上都沒有提及此事,錢長忠辯護律師回答的更是令所有人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