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第2頁)

何皎皎怎麼都不敢相信,還試圖辯解,“這個也沒有造成什麼嚴重的後果啊,我跟對方私了就行了,或者你們處個罰金,警告什麼的,也不至於嚴重到需要被拘留吧?”

但是警方哪裡肯聽她辯解,就是在一個勁的給她普法,說那時人流車流量很大的馬路上,她因為私人的情緒宣洩故意衝撞對方,不但給對方造成了巨大財產損失,也威脅到了對方的生命安全,同時她還闖了紅燈,差點撞到旁邊駛過的一個快遞小哥,總之性質比較惡劣,已經構成違法。

最終的結果是,她要被刑拘5天,並處罰金500,跟對方車輛的賠償金另算。

面對公安機關給出的處罰書要她簽字,她滿心的不甘。

如果不籤的話,可以申請什麼行政複議之類的,這個申請那個申請,這個簽字那個簽字,麻煩的很,她想了想,自己故意闖紅燈撞車是事實,差點撞到騎車人也是事實,也懶得去再去複議了,直接簽了字。

警方讓她提供家屬聯繫方式,說要通知家屬。

她想了一圈,自己竟然連一個‘家屬’都沒有,最後只得說了閨蜜左柚的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