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14章
有兩名交警在維持現場交通秩序,另外一名看起來職位比較高的警察正跟剛才那男人笑呵呵的交流著什麼,一副勾肩搭背、‘狼狽為奸’的樣子。
等他們交流完後,交警就來到何皎皎面前,客氣但不失威嚴的說到,“這位小姐,剛剛我們接到報警,說您出於個人私怨,故意駕車衝撞受害者,行為涉嫌嚴重的交通危險駕駛罪,現在請跟我們走一趟,接受後續調查。”
何皎皎想要爭辯幾句,但又沒法跟這執法的警察抗衡,最後只得給自己的助理打了個電話,讓其來這裡幫忙處理,自己則只能先上巡邏車。
走之前,她瞥了眼那個男人,只見他一臉邪魅的叼著煙,一副‘小人得志’的表情目送她離去。
她不知道這人什麼背景,估計又是個什麼紈絝子弟富二代,到處都有關係,隨便打個電話就能把她帶走了。
沒想到事態發展這麼嚴重的地步,出個車禍竟然能被帶去派出所,還得浪費一天的時間幹不了正事,她現在後悔也來不及了。
經過警方的詳細調查,再加上調取現場監控,警方最後得出結論,說根據《刑法》第133條之一的規定,她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危險駕駛罪,屬於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行為,要被處以拘役和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