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8章(第2頁)

在會議中,他們將在適當時候,詳細介紹案情,為與會人員提供全面、深入的案情分析。

為確保會議在法律層面更具有嚴謹性和專業性,還特地聘了兩名專業律師!他們將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和建議,確保會議決策,符合法律法規,為案情的順利推進,提供法律保障。

現在,讓眾人糾結的事情,就是對曾雲和厲清霽,作如何處分?

有人主張立馬放人,恢復職復,記大過處分。

而有人執著於撤職處理!

根據《公務員法》第64條的規定,被撤職的公務員,按照規定應降低級別。而僅僅記大過處分,則無須降職,而是留在原崗位查看,十八個月內不能提拔升職。

蕭紅梅系省紀委第一監督室主任,這個45歲的中年女人,憑藉過硬的業務素養和出色的業務能力,在省紀委說話份量很重。

但這次,她對曾雲一案,倒呈寬容態度。

她見周炳軍已經提了要求,今天一定要討論出結果,要拿出初步的審查意見,供韓仲亭參考。因此,她扶了扶眼鏡,再次反正曾雲撤職之事。

她喃喃道:“針對曾雲的案情,現在可以說是明析的!曾雲也承認,綠谷縣縣長衣海凡,確實送過他東西,也就是現在他女兒家的紅珊瑚雕件!但是,曾雲並不清楚,這雕件價值300萬元。他自己供述,以為只是一個不值錢的小玩意!所以才會讓女兒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