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上街賣田螺

 與譚蘭芳一拍即合,秦雅便在家裡頭整理剩下的田螺。 

 鯽魚早已經被她全部炸熟,放置在屋裡頭風乾,打算製成魚乾。 

 剩下的田螺也已經泡了有三天三夜了,泥沙什麼都清理的差不多了,是時候撈出來了。 

 把泡著田螺的鹽水倒掉,換成清水好好清洗了一番,又挨個用剪刀剪去田螺尾部,全部倒在鍋中,添柴火煮開。 

 煮了約莫了三四個時辰,等螺肉都從殼子裡頭脫落後,秦雅把肉和殼子分開,徹底把肉單挑出來放在一旁的碗裡。 

 挑完這些螺肉費了不少時辰,有好幾十斤田螺,肉挑了滿滿五大碗。 

 帶著殼子費勁,這裡的人也未必會懂得怎麼吃,秦雅想了想,不如索性將肉挑出來,估摸著這裡的人也沒見過田螺肉,定然以為是珍饈佳餚。 

 做完這些,她去隔壁找了譚蘭芳。 

 譚蘭芳也早就準備好了,就等著秦雅過來喊自己了。 

 兩個人用瓷罐將田螺肉裝著,又採了不少野果子,以及譚蘭芳家裡頭的幹辣椒,準備好原材料,一起往鎮子上的集市裡頭去了。 

 秦雅自打穿越過來,還沒出過村子呢,全靠譚蘭芳帶路。 

 二人走了一截子土路,就到了一條河邊。 

 譚蘭芳解釋道:“去鎮子上有兩條路,一條是土路,估摸著要做兩三個時辰的驢車,這條水路比較近,就是要掏船錢,驢車坐一次也就五文錢,坐一次擺渡船需要二十文,但畢竟路程近,耽擱的時間少。” 

 村子裡的人去鎮子上,大多都是坐驢車的。 

 秦雅也是第一次知道還能走水路。 

 不多時,擺渡的人就載滿了一船客,除了譚蘭芳和秦雅是雲頂村的,剩下的都是附近其餘村子裡的有錢人。 

 擺渡的叫李三,家裡祖祖輩輩都是漁民,靠打魚為生。 

 最近休漁期,他便撐了船出來,來往附近的村子和鎮子上,擺渡賺點銀錢,補貼家用。 

 李三為人熱絡,與眾人都是自來熟。 

 不多時就和秦雅開始搭話:“兩位大姐這是去鎮上賣東西嗎,看你們提著籃子,裡面裝不了多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