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八八 作品

第476章 名宿的讚揚!

 八十年代,丹尼爾-斯爾納和奧茲-斯爾納兄弟,每年就能從聯盟身上拿走大約百萬m國貨幣,這在當時可是一筆鉅款。 

 90年代,這數字漲到了500萬,後來更進一步,1000萬,兩千萬…… 

 到了莫燃歷史線裡的死亡五小時代,這個數字,簡直變成了天文數字。 

 那是因為,網絡時代的到來,nba現在都是在網絡上轉播和直播了。 

 丹尼爾-斯爾納和奧茲-斯爾納兄弟和聯盟打起了官司,他們認為聯盟在網絡轉播的收益,同樣應該有他們的分,法院判定這個理由成立。 

 不知不覺中,丹尼爾-斯爾納和奧茲-斯爾納兄弟已經拿了聯盟將近20億m過貨幣,聯盟所有球員的垃圾合同合起來,和這個合同相比,都只能用小巫見大巫這個詞來形容。 

 其實聯盟也不是沒有機會,1982年代的時候,丹尼爾-斯爾納和奧茲-斯爾納兄弟缺錢用,他們提出只要給他們800萬m國貨幣,就可以買斷這個合同,結果聯盟貪小便宜捨不得,結果丹尼爾-斯爾納和奧茲-斯爾納兄弟又白白拿了幾十年錢,從聯盟身上拿了幾十億m國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