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商量買地(第2頁)
光是買這些書,就花了幾千兩銀子,帶回來的裝了好些大箱子,這些比金銀還要沉,村裡人來幫忙搬抬的時候,還猜測過是什麼,最後得知是書,他們還敬畏地小心翼翼放著。
“咱們既然要在這生活,我準備多買點地,陸綻,雲邑,明日你們隨我去族長家,請族長幫忙搭個線,還有,咱們也不能坐吃山空,總要想點法子積攢銀子,所以我準備過幾日去縣城和鎮上看看,有沒有鋪子出售,銀錢放在家中也不安全,不如變成田地和鋪子安心。”
陸琳琅認為之前陸綻敢那樣大手大腳地花錢,一是以為自家身份在那擺著,定然有不少銀錢可用,二是他自己並沒有實際參與過銀錢的管理,不知道賺錢的艱辛,如今不能再養成他那般大手大腳的毛病,要讓他參與進來,知道賺錢不易。
“姐,之前都是我不好,我真的已經改了,那些錢都是您的嫁妝,我聽人說女子沒了嫁妝,以後嫁人會被欺負的,我自己去把之前輸掉的錢掙回來。”
陸綻聽到大姐這般說,只覺得之前的自己真不是人,讓姐姐現在掏出自己的嫁妝來填補虧空。
“你有這個想法自然好,這些田地既是用我的嫁妝購置的,自然寫的是我的名字,若是用家中的餘錢買的,等你長大了,我就把那些都改成你的名字,以後你自己去賺錢,填補上你的虧空。
你們每個月都能領到一筆月銀,根據咱們家的情況,若是餘錢多了,就增加,餘錢少了就減少,若是誰犯了錯,我就扣誰的月銀。
從下個月起,每人每月有二百文錢,在家中吃喝,也花不到多少,你們儘可以存著,不過若是正常需要花錢的地方,比如說要買書,買筆墨紙硯,買讀書習武的用具,這些都從公中支出,給我申請就好了。
杏兒,你之前的月錢是每月一百文,以後,你跟在我身邊做事,同樣還是一百文,不過若是做得好了,我還有賞。”
陸琳琅一番安排下去,杏兒聽說自己還有月錢,也忙著道謝,她本是大小姐外出時遇到買下的,當初杏兒的爹孃離世,住在舅父舅母家,舅母討厭她,舅父做不了主,後來舅母就拉著她要把她賣到青樓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