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航 作品

第341章 庭審開始(第3頁)

 林孟松一目十行的將文件大體瀏覽了一遍,說道:“這份競業禁止協議是真的,各項條款都一致,最後的落款也是我本人的。不過原告所說的話不盡不實,協議上確實有規定從臺積電離職後,不得加入其它晶圓代工廠,但是這個條款是有期限的,這個限制期限是四年。而我入職瑞芯晶圓廠,擔任總工程師,是在去年,此時早已過了四年的期限,不存在違約的情況。”

 “不對,你在撒謊,根據我們從四星公司那裡瞭解到的信息,被告離開棒國,前往華夏德誠市,加盟瑞芯晶圓廠,是前年八月份發生的事情,而不是在去年。當時正好是被告從臺積電離職的第四年,尚未度過四年協議規定的年限。”這個時候,原告的辯護律師站了起來,對林孟松狂追猛打。

 林孟松的辯護律師段志行也不甘示弱,站起來回應道:“誰說來到德誠市,就一定是為了工作的,我們林總來到德誠市旅遊不行嗎!”

 “那怎麼可能,德誠市如此小的一個內陸城市,有沒有山也沒有水的,有

什麼可旅遊的。我們有證據表明,林孟松是受到香港盛世投資公司的ceo莫里斯的邀請,來到德誠市工作的。而盛世投資公司,正是瑞芯晶圓廠的兩個投資方之一,而起是控住大股東。當時瑞芯晶圓廠初建,正是缺少芯片生產人才的時候,而林孟松恰好是芯片生產領域的頂級人才,莫里斯趕在這個時間段,邀請林孟松來到德誠市,是什麼意思,就不用我說了吧。”

 這位辯護律師,說完這番話,還出示了一張莫里斯和林孟松在一間棒國的咖啡廳裡相對而坐,親切交談的照片。也不知這張照片是誰拍攝的,角度把握的相當好,將交談雙方的側臉拍攝的非常的清楚,照片上的亞裔男子,是林孟松沒跑了。

 看到這張照片,段志行不由皺起了眉頭,他萬萬沒想到,對方連兩年前的老照片都能夠找到,當真是下足了功夫。先前的話說的太滿了一些,一時不知該如何反駁對方。段志行還在思考,林孟松卻在此時說話了,“前年八月份,我來到德誠市之後,確實加入了一家工廠,不過並不是瑞芯晶圓廠,而是瑞達電子廠。瑞達晶圓廠是德誠市本地一家從事手機生產組裝的代工廠,其業務範圍,和芯片生產無任何關係,所以我加入瑞達電子廠工作,並不算違反競業禁止協議。這一點,瑞達科技的喬瑞達喬總,可以為我作證。”

 “喬瑞達來了嗎,請儘快出庭作證。”聽完原告和被告的相關陳述,主審法官案情已經對案情有了基本的瞭解。現在雙方爭論的焦點,就是被告林孟松到底是何時入職的瑞芯晶圓廠,是去年的年初,還是前年八月份。這其中喬瑞達的證詞,就相當的關鍵了。

 “來啦,來啦”喬瑞達從旁聽席站起身,施施然的走到前排證人席位前站定。

 一位法官開口詢問道:“喬瑞達,在前年八月份的時候,你們瑞達電子廠,有邀請林孟松入職嗎?”

 出庭作證,這還是頭一遭,喬瑞達表現的還算鎮定,“邀請林孟松加入瑞達電子廠,確有其事,具體是前年幾月份我有些記不清了,畢竟那已經是兩年前的事情了。不過我這次出庭,帶來了當年林工和瑞達電子廠簽署的臨時用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