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1章 庭審開始(第2頁)
“林工,那個地中海你認識,幹什麼的?”羅元凱湊上前,好奇的詢問道。
“這人叫沈康平,是臺積電現任的研發部長。我當年在臺積電擔任研發部長職務的時候,他曾是我的手下,技術上有兩下子,為人也很是八面玲瓏。當時我們處的還不錯,經常一起出去吃飯,唱歌什麼的,算是朋友了。沒成想幾年後,再次見面,卻成了敵對的關係。”對這個沈康平,林孟松算是比較熟悉了,當下把他的事情,詳細介紹了一番。
“原來他就是沈康平,這兩起案件的原告方代表就是他
。看來是個不太好相與的人,待會在法庭上要小心應對。”
時間很快來到了下午一點鐘,庭審正式開始,三名穿著制服的法官魚貫而入,走向審判席。跟在三人後面進來的,是一個戴著厚厚眼鏡的青年男子,他推了推眼鏡,徑直走到書記員席位前,施施然坐了下來,打開電腦,準備記錄案件的審理過程。
“羅廠長,林總,庭審開始了,我去前面入座了。”見此情形,林孟松出言和喬瑞達、羅元凱打了個招呼,而後和大律師段志行一起,向前走去,坐到了被告席位上。
“林工,不要緊張,正常應對就好,這場官司咱們贏定了。都別站著了,咱們也找位置入座吧。”羅元凱鼓勵了林孟松一句,而後招呼著大家在旁聽席入座。喬瑞達拉著杜青青,找了兩個相鄰的空位,坐了下來。
原告、被告、辯護律師,雙方的隨行人員,以及眾多記者快速找對應的位置入座。嘈雜了幾分鐘後,法庭現場很快安靜了下來。主審法官拿起拿起桌子上的木槌,敲了一下,說道:“現在開庭,首先,核對當事人身份。
原告:沈康平,1964年出生,男,高山族,先就職於臺積電,擔任技術部長職務。請問是否屬實?”
說罷,法官的目光看向原告席位,等待對方的回答。地中海沈康平略帶一些緊張的回答道:“以上信息屬實”
法官點點頭,然後繼續核實被告身份,“被告:林孟松,1952年出生,男,漢族,現就職於瑞芯晶圓廠,請問以上信息是否屬實?”
坐在被告席上的林孟松,一臉從容的回答道:“屬實”
“那好,原告沈康平訴被告林孟松違法競業禁止協議一案,本院已依法受理。今天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本案。
本案由審判員xxx適用普通程序獨任審理,由書記員xxx擔任法庭記錄。
根據《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當事人在訴訟中享有以下訴訟權利:有就案件事實進行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有委託代理人、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申請執行的權利;原告有放棄、變更或補充訴訟請求和理由的權利;被告有承認、反駁原告訴訟請求和提起反訴的權利;有隨時提出和解請求的權利;有向證人、鑑定人提出發問,要求對證據和鑑定提出說明的權利;經本庭准許,有查閱和複製庭審材料及法律文書的權利。認為法庭的記錄有差錯,有申請補正的權利。以上訴訟權利,你們聽清楚了嗎?”
“聽清楚了!”原告被告,以及他們的辯護律師,皆是開口回答道。
一番庭審的常規流程之後,很快進入到了法庭調查環節,沈康平從公文包中,拿出一份文件,說道:“被告林孟松,在臺積電工作期間,因為接觸到公司多種專利技術和商業機密,為防止技術外洩,曾經和公司簽署過一份競業禁止協議。在這份協議中,明文規定,若是當事人從臺積電離職,今後不能從事芯片生產相關工作。但是林孟松卻加入了瑞芯晶圓廠,並擔任總工程師一職,此舉明顯違背了競業禁止協議相關條款。這份文件就是林孟松當年簽訂的那份競業禁止協議原本,現當做證據,提交給法庭。”
有工作人員從沈康平手中拿走文件,交到了三名法官手裡。主審法官拿到文件之後,招呼著另兩位法官,一起研究了一下這份文件,而後又將文件展示給被告林孟松查看了一番,這才開口詢問道:“被告林孟松,原告提交的這份競業禁止協議,是你當年簽署的原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