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昊 作品
第398章 稅收的問題(第3頁)
凡是人均超過四分之一畝的,都要交房產稅,數額是房子市價的百分之一,這個市價是去年市價的平均價,每年調一次。
人均超過三分之一畝的,房產稅額占房價的百分之二;
人均超過二分之一畝的,房產稅額占房價的百分之三;
人均超過一畝的,房產稅額占房價的百分之四;
人均超過一畝半的,房產稅額占房價的百分之五
……
人均超過四十畝的,房產稅額占房價的百分之二十;
人均超過五十畝的,房產稅額占房價的百分之二十五;
……
人均超過一百畝的,房產稅額占房價的百分之四十五;
……
人均超過一百五十畝的,房產稅額占房價的百分之六十。
當然了,這樣定稅,肯定會一些富豪會到荒山野嶺蓋房子,蓋一個十萬畝的房子,就算是要叫百分之九十的房稅,但是,這時候李恪也會規定,凡是在非城市鄉村聚集的地方蓋房子,就會以房子的建造價格乘以十來進行計算市價,然後依照畝數進行收稅。
最後,李恪還會繼續看著大唐內的那些大戶是怎麼減免稅收的,然後再一個個補上。
這些計劃,李恪把他定為吃大戶計劃,反正你能掙錢,錢還多,那我就不掙那些苦哈哈的錢
了,掙你的錢就好了。而且想你們這種人占人群比重少,還能說上話,這樣就比較容易聽見你們說話,然後再想辦法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