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上槑 作品

第421章 兩份告示(第2頁)

鬧事者一時緘口,心裡卻仍有不服。

剛剛口口聲聲喊著只要蕭元度願意和離他們便不再搶婚的人也總算回過味來。

蕭元度是刺史公子,他便是沒了這個夫人,再娶一房又有何難?再娶十房都不難。

反倒是他們這些平頭百姓,本就無錢娶婦,再不許掠婚,難不成要打一輩子光棍?!

不免就想到南地。

南地黎庶聽聞要富庶得多,然而那又如何?

士族高門互結秦晉之好,一擲千金、奢靡無比。民間卻多得是連一場普通婚事都難負擔得起的小民。

無餘力舉辦婚嫁之事,南地又無劫奪婚之俗,以致遲婚現象越來越嚴重。先帝為了變此風氣,強制設了早嫁之令,這才稍微扭轉一些。也只是一些。

愛護子女的父母礙於早嫁之令,固然會讓子女早早地成家,以免自家受罰、兒女再被朝廷強制婚配。但除非走投無路,否則誰會挑那些原本就娶不起新婦的人家結親?

早先談及此他們還哈哈大樂,慶幸比那些南人多了條門道。這下可好,全給堵死了!

“我家四兒已二十有五,正打算今年豁出去搶……唉,這可如何是好?”

“誰想到會突然變天?莫非是天子之意……”

“天子也不能單管咱豳州,他州也不曾聽聞……”

“你阿姊不是嫁去了相州?託人打聽打聽……”

正議論,洪襄姍姍來遲。

拾階上來,逐一見禮:“大公子、五公子,少——姜娘子。”

這個姜娘子的稱呼讓蕭元度眉眼一煞。

洪襄視若未睹,一手拈鬚一手負後,轉身面向民眾站定,示意身側書吏宣讀新出的刺史令。

前頭是例行的官話,而後才是重點。

“……自鳳翔七年始,豳州嚴禁劫奪婚之制,如有違禁,一律重刑……先前劫奪成婚,三年無子反目成怨,而今自願放妻者,可赴當地衙署領一份安家錢;若夫婦感情和滿不願相離,亦不相迫……令出之日,各郡縣遵照執行,不得有違……”

書吏唸誦時,蕭元胤低聲問洪襄:“父親當真決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