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桂圓寶寶 作品
第327章 任務二十二:被冒名頂替的知青6(第3頁)
既然你家過繼了萬家閨女,就該把我閨女送回來,可你卻把我閨女送到萬家生活。那養母就是個病秧子,躺在床上動不得,我閨女小小年紀就得洗衣做飯侍候養母。
她自己的親閨女不願受這罪,就讓我閨女去幹小保姆的活?
他孃的就是沒有薄待?
我閨女打小愛學習,考上紡織廠工作,養父家的後孃立馬讓我閨女頂她親閨女的名字下鄉,搶我閨女的工作。
這些事,你文志春知道吧?”
溫母哪裡會同意,現在真相大白,溫家一定要追究文志春夫婦倆的責任。
“你老婆不生不育,關我家屁事?你想要孩子,你堂兄弟堂姐妹誰家沒有幾個孩子?非得偷走我家娃,讓她小小年紀吃盡苦頭……”
溫家不承認他們閨女在城裡過得好,過得好能連個高考的戶籍檔案都不過關,兩頭不落好,完就是欺負她家閨女。
姨媽回到老家才知道溫婉這次是市狀元,已經被醫科大學錄取,她的那個分數就是上華清、京大都能行,可因為早前就報了醫科大學也只能上這所院校。
早知道她讀書這麼厲害,當初就不該與姐姐換孩子。
現在的文婷婷雖好,這次參加高考連中專都沒考上。
溫家不接受私了,也不接受文志春夫婦的賠禮道歉,一定要追究文志春偷拐幼女的罪名,七十年代末,對抓住拐帶幼童的案子量刑比較重。十年運動期間,像這種抓住都是打死了事。
溫婉是省狀元、市狀元,這件事也在市日報的法制專欄裡披露出來,在當地引起軒然大波,百姓罵得厲害,還有家裡丟過孩子寫信到報社,希望國家嚴懲文志春。溫父將工人名額讓給他,不知報恩,還把人家的孩子偷走,沒有善待孩子,還將年幼的孩子送去另一家當小保姆受盡薄待。
文志春夫婦因拐帶幼童被判刑入獄,文志春是主謀,其妻為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