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雨流嵐 作品
第211章 對簿公堂(二)(第2頁)
周縣令聽聞此言,面色瞬間陰沉下來,彷彿被烏雲籠罩。他心中暗罵道:“這幫蠢貨!做事之前怎麼也不知道先打聽清楚情況?要是楚寧安所言屬實,立下了字據,這件事恐怕就棘手了。”
想到此處,他那雙三角眼中閃過一絲狡黠,開口說道:“把那字據給本官呈上來!”話語之中透露出一種不容置疑的威嚴。
只見楚寧安毫無推脫之意,伸手將字據遞向一旁站著的公鴨嗓師爺。
師爺趕忙上前接過,然後畢恭畢敬地轉交到周縣令手中。
楚寧安緊接著又補充道:“大人,學生所購置的這座莊子,其原主人乃是嘉慶府人士。因此,這份字據文書不但在咱們廬陵府備了案,就連嘉慶府那邊同樣存有記錄。而且由於當時學生本人不便親自到場辦理相關事宜,所以家中長輩特意在潁州府也走了正規流程,將此事公開報備。想必所有這些環節都留有痕跡,可供查證。”
楚寧安這番話一氣呵成,說完之後,原本端坐於堂上的周縣令猛地抬起頭來,雙眼死死地盯著他,目光中充滿了憤怒與兇狠,那模樣好似一頭餓狼,恨不得立刻將眼前之人撕成碎片併吞入腹中。
整個大堂之上的氣氛驟然緊張起來,眾人皆屏息凝神,不敢發出絲毫聲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