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深感無奈(第2頁)
經過深思,餘良這才慢慢懂得,當生產、效益與安全發生矛盾時,一些領導幹部和班組長由於沒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他們心裡雖然也知道安全生產的重要性,知道萬一出事故的嚴重後果,且知道自己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但在生產被動時或經濟效益不好時,找不到妥善處理辦法,就違心地把安全讓路於生產。並且為了保護自己,推卸責任,常常利用手中的權力,以經濟手段為“誘餌”,讓職工在“幹”與“不幹”中做出選擇,把違章作業、冒險蠻幹的“球”踢給職工。
而井下生產一線的職工,尤其是採掘一線大多是農輪工或臨時工,他們的文化素質較低,雖經入井前也經過一定的安全培訓,但只是粗淺瞭解“三違”的一般危害性,當面對“幹”與“不幹”、“掙錢”與“不掙錢”的選擇時,往往抱著僥倖心理,明知是違章作業,卻只能被迫接受。
在這種情況下,那些領導幹部和班組長無疑是強勢的一方,職工往往是弱勢的一方,但在生產任務完不成而進行分析處罰時,板子往往會打在職工身上,讓職工有苦難言。
所以要想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必須從保護弱勢的一方著手,明確職工的基本權利,嚴格貫徹落實,構建一個安全、公平、公正的工作環境,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讓職工敢於向違章指揮說“不”。
想到這裡,一個想法在餘良的腦海中逐漸形成。
第二天,經大礦長王東昇批准,一個在全礦各頭面和主要場所顯要位置懸掛《煤礦職工的十大權利》看板的通知,由考核辦下發了下去,要求各單位在班子會、職工會、班前會上認真貫徹,在工作現場抓好落實,並公佈了舉報電話。
之所以公佈舉報電話,是因為餘良知道,要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必須提供一個途徑讓職工能夠舉報和投訴損害其權益的行為,只有增強工作透明度,加大對違章指揮打擊力度,才能真正促進問題的解決。否則,很可能雷聲大雨點小,最後不了了之。
一些好的規章制度,之所以落實不下去或落實效果不佳,一是傳達不及時、不到位,或被一些領導幹部有意識的忽略掉了,造成普及率、知曉率較低?;二是在執行過程中,一些領導幹部總是患得患失,缺乏全局觀,習慣於我行我素、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導致執行力差,使規章制度流於形式;三是沒有具體的監督保障,公開、反饋等機制不健全,使得執行規章制度更多地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