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魚 作品

第一千四百零七章 為什麼不能(第2頁)

"你們看,做官的欺負人啊!"

老人一屁股坐倒地面,哭喊連天。

兒子與兒媳婦也有樣學樣,價值兩個億的宅院,傻瓜才交出去。

"警察,這是不是誤會啊,老陳他們一家在這住了十幾年了,他們祖先就住在這裡了!"有街坊皺眉問道。

"其實我們有檔案的,改革開放後,這宅院就被一個姓易的人買了,然後請了陳建國來看宅院,現在宅院過戶給他人,戶主自然有權利要求他人搬離了!"

法院來的男子耐心解釋道:"一切都有證據證明,不能說你這裡住了十幾年,這房子就屬於你的!"

說著,他拿出一張發黃的紙張出來,只見上方有著簽名陳建國三個字。

四周的街坊也漸漸明白情況了,都不好開口了。

"陳建國,法院可以給你一個月的時間搬家,時間到後,你們若還沒有搬離,我們有權強行制止!"那男子再度道:"另外,我們也有陳建國戶口祖籍資料,他祖籍是在湛江坡頭村,並非花城本地人!"
"街坊啊,你們幫幫我啊!"

老人將目光投向四周的人:"上報紙,說他們做官的欺負老百姓!"

可惜,沒人幫他說話。

都有證據,文件等等的了,哪怕祖籍資料都有,怎麼幫!

老人見沒人開口,他氣的臉色扭曲,吼道:"搬就搬,別怪我沒提醒你們,這房子可不是什麼人都能住的,別死了人後才害怕!"

說完進入宅院,與兒子他們搬離東西。

四周的人想到某個傳說,悄然離開。

"林先生,房子就交給你們了!"

法院與警察的人交代後,也是離開。

半個小時左右,本是熱鬧的大門就剩下林辰三人了,而這時,老人三口揹著家當走了出來,陰測測看著林辰三人,隨後離開。

特別是那老人,渾濁的眼睛,竟給人種詭異之感。

易鳴玉與方海嵐悄然打了個寒顫,但也升起一抹興致。

林辰進入宅院後,發現這裡很大,而且有點陰冷。

"南方現在是初夏啊,氣候熱著呢,怎麼有點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