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魚 作品
第一千四百零七章 為什麼不能
"你們搬出去後住哪裡,這就不是我們考慮的了,現在,我是這宅院的主人,我有權讓你們離去,如果你們不走,我將報警處理!"
林辰這時也說道。
"報警啊,你試試報警!"
對方絲毫不懼:"我們在這住了十幾年,街坊誰不知道我們,鬧大了,看官方幫誰!"
"反正我們就是不走!"
老人的兒媳婦也在耍賴皮。
林辰笑了。
替人看房子的而已,看著看著就成自己的了?
遇到這種老賴,他也懶得廢話,直接報警。
老人一家三口是真的不害怕,更大喊大叫,引起不少附近街坊的人到來。
"這房子,我們住了十幾年了,這些人一來就要趕走我們,說什麼官方拆遷,收回文物單位,不講道理啊!"
"蝦女,我們幾十年鄰居了,你最能證明了!"
老人不斷對著街坊道。
眾街坊對著林辰三人指指點點,他們也不知道這王府屬於誰的,但老人一家三口都住了十幾年了,他們自然覺得歸屬老人了。
而且老人以前逢人便說,這是他們的祖宅,大家也更相信一分。
"他們是官方的人嗎?拆遷不賠錢,不搬!"
"就是,你們不搬的話,看他們能做什麼!"
"老陳,我們支持你!"
不少老人家跟著開口。
易鳴玉與方海嵐也被氣笑了。
以前看過新聞,有租客租房十幾年,然後就將房子當成自己的了,沒想到這種事還落在自己身上了。
這事如果落在普通老百姓頭上,雙方協商不成,一拖能有十幾年。
但他們三人都不是簡單人,只要程序沒錯,根本由不得對方賴賬。
這時,警車來了,更有法院的人,架勢很大。
"我怕個屁!"
見十幾輛車停在大門,老人依舊底氣十足。
"你是陳建國吧,這宅院現在的主人是叫林辰,你們立即搬離出去!"
一名法院來的男子走過來道,隨後拿出大量的文件:"這裡有證據證明,宅院主人是誰的,如果你有異議可以上訴,不過我個人建議,你們還是不要上訴了,浪費錢不說,最終還不能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