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效率(第2頁)

 自然得提前將每一件事情,劃分成幾個部分!

 比如鑄造新幣之事,便大略分成:採買,倉保,運輸,鑄造,乃至每個環節的交割過程,都會有專門的人負責。

 一旦出了問題,那就追究到環節!甚至追究到個人!

 而把事情分成幾個部分之後,李左車則會將每個部門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任務,記錄在冊,由專人保管,並且定期進行審核複查。

 說白了!

 就是每個人每天該做什麼事情,要做多少事情,都有精確的規定,絕不會給任何人渾水摸魚的機會!

 若是誰沒能完成預定的任務,繼而拖延了整體計劃的話,最終自然也要追究到部門,追究到個人!

 當然,這只是籠統一說而已,實際操作起來,其中環節脈絡自然萬般複雜,若不是李左車早就將整個鑄幣司的運轉流程瞭然於胸,只怕也完全指定不出相應的計劃和進度。

 而在這一套微縮版的考成法加持下。

 各地鑄幣局當然再也不能摸魚了,必須要按時按點的完成規定的任務,否則輕則就是責罰,扣工錢,扣績效,重則便是直接罷免,開除,乃至拿入大獄中去。

 打個比方吧,一個鑄幣局的工人,每天必須要按質按量的鑄造1000枚銅幣,而他每天鑄造完成後,就會有專人進行檢查。

 第一是檢查其鑄造錢幣的數量是否達標,第二是檢查其鑄造錢幣的質量是否合格。

 若是此人偷懶沒有完成任務,視情況嚴重程度,如果不是故意的話,往往是警告了事。

 但是如果情況嚴重,屬於是嚴重摸魚,比如一天只完成了預定工作量的一半不到的話,那麼第一次扣當天工錢,第二次扣除當月的所有‘績效獎金’,第三次則是直接開除。

 而鑄幣局的工人們一旦被開除的話,後續交給‘有關部門’,或是被送去服徭役,或是被送去邊關流放,反正後面就是等著被餓死累死吧。

 而工人們對於鑄幣司制定的嚴苛規定,非但沒有任何抱怨,反倒是各個歌功頌德,簡直恨不得給李左車立生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