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遙42 作品

第一百一十五章 風險(第2頁)

 考慮到《夜活》的第一條規則便是「夜晚的升明號可能與白天不同,但這裡仍是升明號」,那麼《日活》的第五條——每一位乘客都應當儘可能地為監護人提供幫助——在這裡多半也同樣成立。

 儘管《夜活》中也有第四條這樣直接鼓勵乘客外出活動的建議,但它後半部分所寫的規則幾乎是一種恐嚇——顯然,夜晚的升明號是危險的,然而,在諸如肖普餐廳、格雷斯劇場與船尾觀景臺這樣的地方,只有夜晚才有活動,因此,也只有那些夜間出行的乘客才能夠參加這些活動。

 因此,儘管夜間是危險的,但夜間出行,會得到比日間更多的獎勵。

 ……

 時鐘快要指向下午一點半,赫斯塔還剩下一半的文本沒有看。所有零星出現的靈感,此刻已經都被她記在了本子上。在準備出門之前,她重新拿起那支從升明號上帶下來的鋼筆,在「安全檢查」四個大字下面草草寫下三個短句:

 1.擴大日間活動範圍

 2.夜間活動

 (時間上出於夜間的活動/高風險事項/違背文化禁忌或公序良俗……其它?)

 3.風險乘客?監護人?裁定者?

 (特徵與區分方式/轉化方式/數量?)

 放下筆,赫斯塔起身開始整理出門的東西,她不斷在房間中走來走去,視線卻仍粘在自己的本子上。她的思緒仍在詞句與詞句間反覆跳躍,推演著與規則有關的事。

 在升明號,大部分乘客的身份是明確且互斥的:除了裁定者本人可以同時成為監護人,所有的普通乘客在上船後身份都很單一,而那四類身份的權力排序也同樣明確:裁定者>監護人>普通乘客>風險乘客。

 客輪是個封閉且簡單的小世界,這種排序很容易維持,可一旦到了橘鎮,情況會變得更加複雜,諸多行為所導向的結果也將更加不可預料……赫斯塔感覺自己現在的位置大約是在普通乘客到風險乘客之間,她不好說這種情況是更好還是更糟,但她清楚,這種身份一定是暫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