揹包裡有隻熊 作品

聊點審訊的事情(第2頁)

 嫌疑人該吃吃該喝喝,想睡覺了還得老熊幫忙遞煙點火。

 最慘的就是上大號,為了以防萬一,兩人面對面大眼瞪小眼的燻著臭。都想快點結束,可這玩意兒你越想快,它就越快不起來。

 現在想想雙方都挺不容易。

 大概熬了三天,還是四天吧。

 老熊倒是把自己給熬慘了,不是累的。

 老刑偵眼睛毒辣,知道這小夥子心裡可能出了點問題。一次換班交接後,沒走,拉著老熊去隔壁的觀察室聊天。

 具體聊什麼已經忘記了,不過有句話倒是印象深刻,大概的意思就是有些人把警察當成—份餬口的工作,該幹什麼就幹什麼,不該幹什麼就不幹什麼。他們工作上會累點,可活得輕鬆。

 可有的人是真把警察這份職業當成了自己畢生的信仰。

 落到實處就是破案,就是為受害人伸張正義。

 你說刑訊逼供犯法當警察的誰不知道?可為什麼就屢禁不止?都是公務員端著鐵飯碗的,辦案民警雙手一攤撂下一句老子不幹了,領導能有辦法?

 最後為什麼幹了?還不是見不得受害人的悽慘。

 (不排除害群之馬,全國二百多萬的警察基數擺在這裡,隊伍裡一定有那種沒良心的傢伙。)

 部分案子的苦主是真慘,慘得讓人恨不得當場掏槍把嫌疑人給斃了。特別是剛從警校出來的年輕人,血氣比較旺,有時候是真見不得慘案。

 嗯,情緒上會影響辦案。

 少數案子一下子沒法形容,大略就像漂亮國那邊的電視劇演的,大家都知道這事兒就是他乾的,可人家無罪釋放走出法院的時候還仰著下巴挺得意。

 這感覺,落到辦案警察身上,那真是不如直接拿把刀子在他心頭剮一刀算了。

 有點跑題了哈。

 咱們再回到二十年前,老熊聽完老刑偵的勸導後,精神狀態好了一點,可彼時心底忍不住還是湧出一個比較幼稚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