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海十三郎 作品

第477章,換人(第3頁)

    簡單。

    有效。

    偏偏張庸自己跟沒事人似的,笑著對林北秋說道:“請。我們找個地方單獨聊。”

    “我……”林北秋遲疑片刻。

    剛才發生的事,他當然知道是怎麼一回事。

    對方針對的不是鄭松。

    對方針對的是曹署長。

    這就敏感了。

    張庸直接和署長打擂臺。誰知道會是什麼後果?

    “沒心情吃?也罷!”

    張庸不強求。

    他確實是要將曹建章搞下來。

    天津衛的警察署署長,絕對不能是親日分子。或者是被日寇收買。

    李伯齊也是這個意思。

    他這邊負責給李伯齊遞刀。李伯齊自然會跟進。

    接下來,他只需要不斷提供火力。

    當這團大火燒的越來越旺,曹建章也就被燒沒了。

    換人。

    對誰都好。

    唯獨對日寇不好。

    嘿嘿……

    “林探長,如果我沒有猜錯,你應該是被支開了。你是不是曾經調查過於先生的兒子失蹤案。”

    “是曾經調查過。但是沒有發現什麼線索。”

    “如果你繼續查下去,或許會查到什麼蛛絲馬跡,對不對?”

    “不一定。”

    林北秋顯得非常保守。

    沒有把握的事,他絕對不承諾。似乎謹慎過頭了。

    當然,張庸也能理解。

    林北秋算是一個偏才。有特殊的查案本領。但是身體素質比較差。比較容易被人控制。

    曹建章將鄭松派來,顯然是盯著林北秋。不讓他插手於仲春那邊的事。

    因為誰也無法保證,林北秋會不會找到什麼線索。

    萬一這個傢伙找到線索,那就尷尬了。

    估計曹建章在這件事的態度,就是拖。

    配合日本人,拖時間。

    然後日本人雙管齊下,威逼利誘,要於仲春屈服。

    等於仲春屈服了,他的兒子自然也就回來了。從這個角度來說,人質暫時是安全的。

    日寇如果將人質殺了,就沒有威脅的作用了。

    所以,在這段時間裡,日寇除了要將人質藏好之外,還得防止有人查到自己頭上。

    很顯然,林北秋就是巨大的威脅。必須將他踢開。

    隨便找個藉口。說自己丟了一樣東西,讓林北秋來查。再派人盯著,林北秋就無能為力了。

    以上,都是張庸自己的推斷。是否正確。不知道。

    “我要查案的……”

    “知道。我配合你查案。”

    張庸含笑說道。

    當然配合了。還是積極配合。

    曹署長不是丟了一樣東西,是丟了很多很多。還有大量金銀珠寶。

    署長嘛,家裡怎麼能不藏鉅款呢?否則,這個署長豈不是白當了?

    金條,必須有幾十根……

    銀票,必須有十幾萬……

    美元、英鎊有得有一些……

    然後,這一切,都要在記者的鎂光燈下曝光出去……

    哈哈!

    就是這樣操作。

    你家裡不是丟東西了嗎?我找回來了。

    你看,這些鉅額財富都是你的。什麼?你說不是?別否認。就是你的。你堂堂署長,撈點錢財怎麼啦?

    誰家記者敢曝光?

    呵呵。當然是英國人記者了。

    安德森公使應該會配合吧……

    轉頭看著朱原。

    “說。”

    “幫我找個英國記者。最好是美女記者。”

    “你……”

    “越漂亮越好。最好是又年輕,又漂亮的,又能幹的。”

    “你真是……”

    朱原差點就要脫口而出。你真是狗改不了吃屎。幸好最後忍住。

    他和張庸的關係,還沒有密切到這樣的地步。雖然正在升溫中。

    “……運氣太好了。”

    “什麼?”

    “昨天剛好來了一個美女記者。純正英國人。叫凱瑟琳。我可以幫你約她。但她是獨立記者。是拿錢辦事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嗎?”

    “錢不是問題。”

    “一篇簡單報道至少五十英鎊。如果是詳細報道,至少一百英鎊起步。”

    “可以。”

    張庸點點頭。非常接受。

    對方明碼標價,其實更好打交道。一切按照價格來。

    我給你五十英鎊,你的報道就得出街。

    我給你一百英鎊,你的報道就得造成一定的影響。

    不能隨便打發我。

    不能隨隨便便找個小報刊登了事。

    給你五百英鎊……

    你得將報道發到世界頻道上。

    果斷點頭。

    “約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