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海十三郎 作品

第142章,名花有主(第3頁)

  有了今天他的侵襲。她就再也不可能去禍害別人。

  因為其他的所有男人,在面對她的時候,都要想一想,自己有沒有必要和復興社的張庸打擂臺。

  何必呢?

  何苦呢?

  為了一個女人,和張庸翻臉,不值得啊!

  那個張庸就是個地痞、流氓、渣渣啊……

  但凡有點身份的,都不會做這樣的蠢事。

  等於是不經意的,將夏嵐的檔次也拉低了。從此以後,她就不再是女神。而是他張庸的女人。

  佛曰: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你看,就這樣將女日諜的光環破掉了。她的吸引力大打折扣。

  終於……

  上來三樓。

  夏嵐的辦公室在三樓。

  單人單間。挺寬敞的。

  這年代沒有什麼商品房的說法。地皮也不貴。房子隨便修。要多大有多大。

  私人土地也是可以買賣的。永久產權。只要你有錢,買個幾百畝都沒問題。

  “你在外面等我。我換衣服。”

  “我在外間等你。你在裡間去換。我不會偷看的。”

  “你……壞蛋!”

  夏嵐紅著臉。沒有反對。

  好憋屈。她還得想辦法勾引這個男人。

  可惡。好想殺了他。

  但是隻能想想。她不可能殺他的。

  殺了他,她自己也死了。這樣的蠢事,她怎麼可能去做?

  哪怕是以後真的被這個王八蛋霸佔了,她也不能殺他。因為,留著他,征服他,才能獲得更多的情報。

  既來之則安之。

  既然他好色,那自己就投其所好。

  如果能夠征服復興社的核心骨幹,或許獲得情報更加有用吧。

  胡思亂想中,夏嵐到裡間去換衣服。

  有點擔心張庸闖進來。但是又擔心他不進來。

  結果……

  張庸沒有進來。

  他在悄悄查看夏嵐的工作日誌。

  不對。是光明正大的看。

  終於,夏嵐心情複雜的換好衣服。出來。看到張庸坐在她的位置上,正在看工作日誌。

  “你在做什麼?”

  “你昨晚在什麼地方?有證明人嗎?”

  “我下班就回家了。我一個人住。我去哪裡找證明人?”

  “那就麻煩了。”

  “不是。他們為什麼會懷疑我啊?”

  “我也不知道。但是我相信你。藥品肯定不是你偷的。我估計,是有人栽贓嫁禍於你。”

  “為什麼?”

  “他們將藥品拿去賣了。中飽私囊。然後用盜竊案掩蓋真相。以免暴露。但是盜竊案需要一個替死鬼。於是,他們選中了你。”

  “為什麼?”

  “因為你漂亮。她們妒忌你。想要除掉你。”

  “我……”

  夏嵐無語。

  被張庸這麼一說,她真的相信了。

  平時,在醫院,她確實不太理會一些人。尤其是那些女人。她根本看不上她們的。

  如果是她們在背後使壞,用自己做替罪羊,可能性極大。

  至於偷賣藥品,從中牟利,那就更正常了。幾乎全中國都這樣的。都成毒瘤了。習以為常。

  所以……

  有沒有證據不重要。

  重要的是,別人的口供,都全部指向她。

  而她又沒有辦法證明自己昨晚不在現場。

  什麼?

  無罪推斷?

  想多了。哪裡有這樣的事?

  不行。

  她不能坐以待斃。

  她不能被憲兵司令部抓走。

  目光一閃。

  落在張庸身上。

  這個男人,就是她的救命稻草。

  她必須牢牢的抓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