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海十三郎 作品

第71章,侍從室(第2頁)

  “怎麼?你只想跟著力行社做事?不願意跟著警備司令部,或者侍從室?”

  “報告司令!忠臣不事二主。我現在是力行社的特工。除非是得到上級的批准,否則,我不能接受其他部門的任何委任……”

  “胡說!我們都是給委座做事的。什麼叫二主?”

  “我……”

  張庸無言以對。

  話是這麼說。但是,戴老闆那個人……

  誰都知道,在民國,有些風氣,是絕對不能違背的。否則,就會極大的敗壞自己的人品。

  比如說,改換門庭。背信棄義。很容易被人戳脊梁骨。

  他最先加入的是力行社特務處。

  如果沒有得到這邊的批准,就擅自跳槽到警備司令部,肯定裡外不是人。

  哪怕是擅自跳槽到侍從室,也會被人暗中鄙視。

  雖然說,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可是大多數時候,名聲還是很重要的。

  隨隨便便就見異思遷,新的上司也未必信任你。

  既然你能輕而易舉的背叛自己原來的上司,那以後會不會背叛我呢?

  只要心中有這根刺,信任也就不復存在了。

  沒有信任,就是悲劇。

  “報告司令,我得請示我們組長。”

  “你真是糊塗!”

  “……”

  “力行社才幾個人?能有多大出息?無論是警備司令部,還是侍從室,哪個不比他前途遠大?”

  “對不起,司令,我得請示我們組長……”

  “不用了。我親自打電話給你們戴處長。”

  “那我也得報告我們組長……”

  “你真是……”

  錢司令忽然搖頭。

  這個小傢伙,腦子一根筋。不懂拐彎。

  力行社,也就是一群烏合之眾。真的。在他看來,就是烏合之眾。上不得檯面。

  要槍沒槍。

  要人沒人。

  現在攏共加起來,有沒有一千人?

  連正規軍的一個團都不夠。能夠做什麼大事?能夠掀起什麼風浪?

  論資歷,戴笠才黃埔六期。名副其實的小弟弟。

  在他的前面,有五期的大師兄。

  黃埔前五期,少說也有幾千人。什麼時候才能輪到你六期的小師弟嶄露頭角?

  “現在是你唯一的機會。過了這個村就沒那麼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