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懷沙 作品

第17章 紛爭(第2頁)

  “放屁!”許彌被陳荒年拉住,還想撲上去打人,“死人的錢你也敢用!你敢!那是我爸的,你們誰都別想要!李彭祖你個無恥小人,你早晚下地獄!”

  要說這許彌家庭關係,那可叫一個錯綜複雜。

  他媽,李麗文,一個扶弟狂魔。

  家裡存不下錢,是因為她總是想方設法地把家裡錢給李彭祖。她的思想十分封建,總覺得要靠男人才能活著。

  她家一共三個孩子,她是大姐,李詩懷是二姐,李彭祖是三弟。本來還有一個女孩的,比李詩懷小兩歲,但是早夭了。

  李麗文極端溺愛她這個弟弟,李彭祖八九歲的時候,就長得肥頭大耳,膘肥體壯。

  因為李彭祖不學無術,長大以後娶不到媳婦兒,李麗文又想方設法地幫他搭線。女方要彩禮,李彭祖拿不出來,她毫不猶豫地就貼了三萬八。

  可那時候許彌高中的學費也才兩百塊錢一學期。她愣是捨不得出。

  李彭祖要買房子,李麗文更是直接借了十萬塊錢給他。說是借,但過去這麼多年了,對方也沒有要還的意思。

  許彌小時候,曾經在李彭祖家寄住過幾個月。那幾個月,算得上許彌的童年陰影。

  雖然李麗文對他們家好到不能再好,但他們卻不當回事。那時許奇正在外地受傷了,需要人照顧,李麗文就去了外地。

  許彌還在讀小學,沒辦法離開,就只好留在李彭祖家裡,就跟畜牲一樣,一點人權都沒有。

  大人們總是認為,十多歲的小孩子什麼都不懂,實際上這個年齡段,已經開始記仇了,什麼都明白,什麼都懂。

  許彌在他們家,不被允許上桌吃飯,只能等他們吃過了,他才可以吃一點殘羹剩飯。他住在地下室裡,總是有老鼠從他腳下跑過去。

  他們總是在吃飯的時候,冷眼看著許彌,彷彿許彌是什麼十惡不赦的罪人,然後說:“你就像是你爸媽搬家落下的狗。”說完以後就嘻嘻哈哈地大笑起來。

  每次許彌低著頭撿一點他們吃剩的東西時,他們就哈哈大笑,像是在開玩笑一樣:“以後你在我們家裡住,叫你爸媽交生活費啊我們可沒錢養你這條狗。”

  許彌年紀小,卻已經有自尊了。每每這時,他就握緊了拳頭,怨恨著,不瞞著,卻無無能為力著。

  有一次李彭祖故意夾了一塊豬耳朵,蘸著紅油,在許彌面前晃來晃去。他說:“你學一聲狗叫,我就賞給你吃。”

  那時間許彌還小,很長時間沒吃過肉了。他眼睛直勾勾地盯著那塊肉,不停地咽口水。他才十一歲,在對方充滿惡意的笑容裡,怯怯地學了一聲狗叫。

  但是李彭祖卻把肉往地上一扔,沾滿了灰塵,得意揚揚地說:“狗都是在地上撿吃的,你撿起來吃吧。”

  許彌沒有說一句話。

  他就這樣愣愣地站在原地,眼睛死死盯著地上那一塊肉。他已經忘了那一天他到底在想些什麼了,只記得他從來沒有那麼憤怒過。他恨他那個愚蠢的媽,恨自己沒有錢,恨李彭祖這個畜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