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二章 大明錢莊,對外三條(第3頁)
寶鈔推行不可急於求成,只要寶鈔能立得住,可以自由兌換,商人自然會選擇寶鈔。畢竟這些人誰也不希望帶一堆銅錢來回路上奔波。
據說前段時日,有商人帶了一大筆錢走運河,結果船在衛所附近沉了,軍士跑過去幫忙救人,順便將撈上來的一些錢財佔為己有,官府想要為商人討回錢財,懲罰軍士。事情鬧到老朱這裡,老朱說軍士只以為是無主之財,拿了不算什麼大的罪過,讓其將不當所得交出,就此結案。
可憐的商人只能自認倒黴,畢竟人家拿走了一堆銅錢,非說就拿了一枚銅錢,你也沒轍。
若是有了寶鈔,這種事就不會再出現。
按照制定的規章,寶鈔出現浸水,破爛,焚燬,撕破等,只要寶鈔存留部分有四分之三,錢莊可以免費兌換新的等額寶鈔,商人不承擔任何成本。
昏鈔與新鈔等值,是顧正臣強烈要求確定下來的,至於寶鈔折舊成本,自然由錢莊、戶部與朝廷承擔。不過這點損耗相對寶鈔帶來的便利而言實在不值一提。
費震將一個卷軸遞給顧正臣:“這是大明錢莊對外告示,你看看是否需要修改。”
顧正臣展開卷軸看去,這裡面大大小小寫了三十餘條,密密麻麻,讓人看著頭疼,於是說道:“對外告示內容不能如此之多,只寫三條即可,多了不好口口相傳。”
副提舉曾通皺眉,謹慎地說:“這裡三十六條,可是我們日夜凝思,與戶部商討兩個多月最終敲定的結果,每一條都很重要,只寫三條,怎麼能安人心?”
顧正臣搖了搖頭:“看似很重要,其實太細。有些細的內容,完全可以掛在錢莊裡面,對走入錢莊想要兌換金銀、兌換寶鈔、借貸之人講解,不需要對外言說。就比如這第十二條,大明錢莊分佈諸府州縣,於這地大明錢莊存入開具憑證,可至他地大明錢莊取出金銀銅與寶鈔,月收週轉息千分之二……”
費震想了想,贊同了顧正臣的提議,皺眉問:“那應該保留哪三條?”
顧正臣思索了下,指了指卷軸中的字:“保留這兩條,然後添加一條,略是改動。第一條:大明錢莊乃戶部、皇室所力,以大明國庫作擔保。第二條:大明錢莊可等價兌換金銀銅與寶鈔,錢鈔並行於世,以便萬民。第三條:大明寶鈔製作精良,雕有皇帝頭像,是為龍行八方,庇佑大明子民。”
費震、曾通吃驚地看著顧正臣。
一干內容經過他的精簡,竟只成了三條……
仔細推敲,可以發現其中玄機:
第一條是告訴所有人,大明錢莊不是商人所開,而是朝廷所設,有國庫作為支撐,不可能拿不出錢財。
第二條是聲明錢莊支持等價兌換,錢鈔並行,打消商人、百姓顧慮。
第三條則是在告訴所有人,大明皇帝在寶鈔上,趕緊兌換一點帶回家,這玩意比門神好使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