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梅驚雪 作品

第二百零九章 欲加之罪(第3頁)

 “你,你胡說什麼!”

 費聚著急起來。

 顧正臣看向張遇林,冷漠地說:“本官聽聞朝廷正在編纂《大明律》,目前雖未成書,可畢竟是以大明《律令》為依據,怎麼,身為府尹,連律令中的迴避都不知情?若是如此,府尹審案判案依據何在?莫不是憑著人情往來,官官相護,趨炎附勢?”

 張遇林冷汗直冒。

 顧正臣並不是胡說,無論是按照《律令》還是已經完成編纂,正在校對的《大明律》,確實都有迴避要求。

 嚴格來說,審訊費強,費聚是不應該出現在堂上的,除非傳喚。

 只是,近親迴避是指導性的內容,並非強制性的內容,態度認真的話,可以貫徹,態度不認真的話,那就不需要在意……

 面對侯爺,張遇林不敢較真,可顧正臣站出來要求自己認真遵循迴避律令,這就有點進退兩難了。

 趕走費聚?

 那不行,費聚要臉,自己要命。

 那不趕走費聚,於法說不過去,何況外面站著一群人,旁邊還有親軍都尉府的人看著,這若是傳到皇帝那裡,自己一樣完蛋。

 張遇林左思右想之下,只好看向費聚,費聚瞪了一眼張遇林,坐了下來,翹起二郎腿,那意思是,你趕我走試試?

 趙海連忙起來打圓場:“呵呵,那什麼,審案,審案要緊,現在盤問的是顧知縣謀反一案,費侯爺在這裡可不需要回避。”

 張遇林眼神一亮,可不是這樣。

 顧正臣看向趙海,冷冷地問:“謀反一案?聽這話的意思,趙通判這是給顧某定了罪,只等著宣判了?”

 趙海怒視顧正臣,威嚴地喊道:“你莫想憑口舌之利脫罪!顧正臣,你與張士誠殘部勾結,此事確鑿,知者眾多,容不得你狡辯!最好是認罪伏法,免得身受大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