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 終判決,大快人心(第3頁)
顧正臣看著挨小竹板的,挨大棍子的打完,安排衙役挨個抄家,便將其男丁造冊。
按照大明律令,十六歲已成丁,也就是十六已經成年了,需要服徭役了。這個標準的存在,讓一些看似還是孩子的人,被編入至充軍之列。
顧正臣喊來戶房駱韶與班頭楊亮,囑託道:“籍沒所得,一一造冊,統算清楚,任何人都不得伸手,出入必須搜身。另外,對其老弱婦孺,暫時無處可去,可選一偏院安置,待秋收之後送出院子,切不可蠻橫毆打!”
駱韶、楊亮答應下來。
這一日,句容鞭炮齊鳴,鑼鼓喧天,熱鬧的景象猶如元旦(古代元旦指春節)。
可以說,句容苦郭家久矣。
郭旭走出縣學宮,看著四處奔走相告的人,心頭沉甸甸地。
郭燕瓊走近,看著面容憂愁的父親,低聲說:“縣衙判決了,郭典、郭善、郭曲等老爺子斬,籍沒全家,男丁充軍,留下了老弱婦孺,只說安置至城外,讓其自覓活路。”
郭旭停下腳步,看著不遠處有人點了鞭炮,聽著炸雷的聲響,嘆了一口氣:“郭家好不容易才成了大族,一瞬間就倒塌了啊。現在郭家之中,是誰在管事?”
郭燕瓊苦澀地搖了搖頭:“郭典幾兄弟都被抓了起來,等待處決,族內其他老人,只剩下了另外兩支的三爺郭止、五爺郭修,但這兩人生怕被牽連至案件之中,不敢站出來主持族內之事。如今族內十餘支人家都沒了主心骨,各自擔憂。”
郭旭憂愁不已:“沒了男丁,一個家就算是垮了,老弱婦孺,如何自覓活路?”
郭燕瓊點頭。
郭旭沉思許久,側頭問:“咱家還有多少錢糧?”
郭燕瓊不解地看著父親,回道:“大概還有五十貫錢,家中存糧有六石,這還是雜貨鋪有些進賬,勉強有點存餘。”
郭旭皺眉道:“將糧食、錢財都拿出來吧,接濟那些破了家的老弱婦孺。終歸是郭家一脈,祖上一家,我們不能坐視不管。”
郭燕瓊瞪大眼,著急起來:“父親,這怎麼成,他們可是罪囚家眷,如此接濟他們,不等同於挑釁縣衙與朝廷威嚴?縣尊想要的結果是讓所有人看到他們曾是大族,如今因為犯罪,淪落到乞丐都不如的地步,警示其他大族,我們此時幫襯,必會被縣尊……”
“我是一家之主!”
郭旭看向郭燕瓊,冷冷地說:“刑罰在於懲罰有罪之人,既然縣衙沒有給老弱婦孺定罪,那他們就是清白之身!身為同族,見死不救,枉為人啊!去做吧,哪怕是將雜貨鋪賣掉,也要接濟他們,不能餓死一人!”
郭燕瓊不甘心地喊道:“可我們那點錢財,又能接濟幾日,賣掉雜貨鋪也是杯水車薪!”
郭旭站在街口,看向東面的街道,嘆了一口氣:“我去求駱家幫忙,希望駱己修看在你姑姑的份上,能伸出手幫一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