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梅驚雪 作品
第七十四章 縣尊,你有點虛偽啊
典史宅。
陳忠筆墨流轉之間,勾勒出山景夜色。
月低山高。
孤松生於懸崖一側,樹冠繁茂,傲世群峰。
獄頭周洪匆匆走來,擦著頭上的汗,著急地說:“陳典史,縣尊他……”
陳忠收筆,看向周洪,平靜地說:“孫婆娘這一份禮物,夠他嚇破膽了吧。這是一次警告,希望他能明白我們的良苦用心。”
周洪一跺腳,哀嘆不已:“孫婆娘沒嚇著縣尊,她,她掐錯人了!”
陳忠臉色頓時陰沉下來,擱下毛筆:“怎麼回事?”
周洪將事情說了一遍。
陳忠鼻子拱動了下,惡狠狠地看著周洪:“蠢貨,這點事都辦不好!回去問清楚顧知縣與孫婆娘說了什麼,告訴她若是胡說,沒人能保她活!”
周洪連連點頭:“她不會說,畢竟案情明朗,她又無錢財贖刑,一百杖下去,能將她打死。為了活下去,她也會好好配合,日後行刑之人都是咱們的人。”
陳忠平復了下情緒,擺了擺手:“讓刑房把卷宗給縣尊送過去吧,他是知縣,想要卷宗我們不能捂著不給。”
確實,無論吏員再猖獗,也只能在暗處使絆子,不可能在明面上公然對抗知縣。
知縣畢竟是一縣之主,手握處置吏員的權限。
歸根到底,吏員並非朝廷官制之內的人物,說開就能開了。
當然,沒有幾個知縣願意得罪所有吏員,每一個吏員背後,都有著一定的關係網,對地方上十分熟悉,有話語權。
沒吏員這群人幫襯著,知縣想要治理一個縣,就兩條腿,想都別想。
周洪答應,轉身去安排。
顧正臣坐在二堂,抽出女監卷宗。
共兩份:
一份卷宗是孫孃的,一份卷宗是郭梁的。
展開孫娘卷宗,仔細看去。
案發時間:
七月十六日。
案情:
亡夫孫八託夢孫娘,孫娘三更掘墳,挖到了郭梁爺爺的墳上。趕夜路的行商發現,嚇壞之後報給里長,當場逮捕。
卷宗中的供詞倒也是清晰,畢竟現場抓到的人,想狡辯都沒有辦法。
另一份郭梁的卷宗,主要是證詞,哭訴自家爺爺的墳被人挖了,當孫子的大不孝,家門口的墳都沒守好,對不起老人家。
翻來覆去看著卷宗,審視著孫孃的供詞,其中一句“只要給我丈夫換個墳,我兒子就能回來”的話引起了顧正臣的注意。
周洪也提到過這句話,孫孃的兒子失蹤了。
但奇怪的是,沒有人在乎這一點,也沒有人詢問一句,問了刑房中人,縣衙也沒有為此立案留有文書,更沒有派人找尋。
一個大活人失蹤了,縣衙不聞不問,全然裝聾作啞,只盯著掘墳一事不放,這就有些令人費解了。
案中案,必須兩個都查清楚,否則這些卷宗送到應天府,送到刑部,也會被打回來重新審理。
代審此案的是縣丞劉伯欽,他在句容兩年半了,不會不清楚這點關節。
顧正臣拿出一枚銅錢,在手中之間翻動著,陷入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