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梅驚雪 作品

第一千二百五十章 證詞的破綻(第2頁)

 手銃的好處是便於攜帶,帶在身上還不容易被發現。尤其是大明的衣袍,袖子寬大,衣裳裡也能塞不少東西進去,這樣一看,手銃早就應該佩戴在身了。

 可顧正臣不敢製造手銃,原因是手銃太便於攜帶,以至於這個好處成了壞處……

 要知道日常大臣上朝之前,那是沒人搜身的啊,你帶火銃過去,侍衛鐵定攔你,你帶手銃,人家也看不到啊,萬一這玩意在奉天殿、武英殿什麼地方響了……

 老朱不會答應,也不會允許這種殺傷力太大、太便於攜帶的武器,批量化的出現,若是丟了一把,日後看誰都不安全,說不得每日朝會、每次大臣求見時,都得先過搜身這一關,安檢也該搬上歷史舞臺了。

 冷兵器,老朱還能躲一躲,畢竟是屍體堆裡爬出來的強者,躲不過去,也未必會要了命,可這手銃一下子出去,那就可能要了人命……

 這玩意雖好,可不好拿出來,皇帝需要安全感。

 嚴桑桑看著沉思的顧正臣,輕聲道:“夫君,這於鴻的話可信嗎?”

 顧正臣眉頭微抬:“你覺得哪裡不妥嗎?”

 嚴桑桑點了點頭:“他說兩個妹妹要離開這裡,還帶走了家中積蓄,這不符合常理。”

 顧正臣坐在床上,給嚴桑桑揉著胳膊:“詳細說說。”

 嚴桑桑抬手將垂落的秀髮撩至耳後,輕柔地說:“所謂長兄如父,於成順沒了,於鴻便是一家之主,這家中所有積蓄與皮貨都歸於鴻所有。兩個女孩子家,根本無權動用這些積蓄,這是其一。”

 “其二,於鴻說于飛、於鳳要去文登縣城住下,離開這傷心之地,也經不起推敲。文登縣城距離於?窯溝也就是十里路,要遠離,不應該去更遠的地方,只遠離十里路,圖什麼?”

 “還有一點,她們即便是帶了一些積蓄,兩個十幾歲的山裡女子,又如何在文登安頓下來?權當安頓好了,自洪武十一年秋至今,已有兩年光景,兩年裡,她們為何不回來看看,對於鴻懷恨在心,也不至於不上墳看看於成順吧?若是沒安頓好,那也應該花光了積蓄,回來看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