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森葵 作品
第十三章 秋元康的允諾(第2頁)
兩人來到休息室門前,已經能聽到門後女孩們嘰嘰喳喳的聲響了。
秋元康回過頭來,正視雨宮栞說道:“有沒有興趣繼續留在乃木坂做偶像?”
“這個嘛,”雨宮栞遲疑道,“我不覺得自己現在還有時間參加乃木坂的活動。”
都這個情況了,運營還在幻想我回去?雨宮栞有些不解,我回去圖啥啊?
“那你喜歡乃木坂的活動嗎?”
雨宮栞想了想這三年和女孩們相處的時光,就好像參加了一個大型的社團活動一樣,身處其中,也不是沒有美好的回憶。
“還行吧,不討厭,”雨宮栞小聲嘀咕道,“除了握手會。”
既然不討厭,那就有回緩的餘地。
秋元康提出了條件,“你可以暫時把名字掛在乃木坂,就像現在一樣,暫停活動,等什麼時候想回來了,跟我們說一聲就行。到時候,你有什麼條件,都可以跟我提。”
“什麼條件都可以?”
“都可以商量。”
“我想當center。”雨宮栞開玩笑似的說道。
“我現在就可以給你寫歌。”
“我沒那麼多時間到處上節目。”
“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
“我不想參加握手會。”
“你覺得我會參加握手會嗎?”
“……”
雨宮栞無語了,按秋元康的意思,自己可以掛個名字就多拿一份工資。
雖然現在雨宮栞也不太看得起這份工資了,但還是挺好奇秋元康的理由,便出言詢問。
“因為很有趣。”秋元康的理由很直白,“而且你的名字,能提高乃木坂的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