弦泠兮 作品
第100章 公羊村12(第3頁)
“我們分手吧。”蘇青魚說。
“你說什麼?”沈司年懷疑自己的耳朵,他壓低聲音也忍著怒氣,“你簡直就是在找死!
就因為我不願意去村口處找人家居住,你就要這麼胡鬧嗎?
第一天晚上,我們就是留在山上的,還不是相安無事一整夜?你若實在害怕,今夜我們可以住在一間屋簷下。”
蘇青魚輕輕搖頭,溼冷的風吹拂著她的發,她眸光溫柔又堅定:“我說服不了你,你也說服不了我。”
“你別忘了,最開始拿到的規則……”沈司年只當蘇青魚在耍脾氣。
蘇青魚打到他繼續向下的話:“請柬裡沒有提到男朋友的名字,規則裡也只是要求與男朋友一同按時參加李娜娜的婚禮。
男朋友只是一個身份,可以是你,也可以是其他人。”
沈司年的眉頭緊鎖,眼神變得嚴厲,心頭出怒火灼燒,他低沉而有力的說道:“你這個女人,還真是油鹽不進!
在危險的副本里賭氣,實在是不智的行為!和我現在分手,你能保證立刻找到一個男朋友,在李娜娜回來之前參加婚禮嗎?”
“這就不用你操心了。”蘇青魚轉身想要離開。
“你站住!”沈司年的手指緊握成拳,指關節泛著白,似乎在壓抑著內心湧動的怒氣。
他深呼吸,閉上眼睛,再次睜開眼時,他放低聲音哄著蘇青魚:“你別鬧了,我這次就依你,和你去村口處居住。
但只此一次,下不為例。
女人小作可以怡情,大作就傷感情了。”
蘇青魚站在那裡,自成風景,周圍的喧囂與紛擾都無法侵擾她的內心,她眉目如畫,始終保持一副風輕雲淡的模樣。
“沈司年,我不是在和你商量,我是單方面的通知,我們分手。
你和我,本來就不是同路人。”
既然不同路,又何必勉強?
與其等到相悖的規則暴露,他們再反目成仇,不如從此刻斷絕,自尋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