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師中郎將 作品

第七十七章 錢穀(第3頁)

 李常道:“稟府君,去歲安上縣除去糧谷收入六萬石外,戶賦則一共歲入約四千兩百萬錢。因此次夷人叛亂,造成百姓賑濟、軍備器械、工役醫藥、軍民撫卹等開支大為增大,故城中尚有米糧兩萬八千三百六十石,錢一千五百四十二萬。”

 大漢稅收一直以來實行的就是輕田租而重賦稅於民的政策,田租多為十五稅一甚至可以低到三十稅一,而越嶲郡因處於荒涼邊郡,故而一般田租多為三十稅一。

 百姓們除卻田租的稅負外,最主要的就是更賦、口賦、算賦這些人頭稅了。更賦就是更役的代役錢,一般百姓們可以每人每年向官府出三百錢而免去自己親自服徭役、戍邊等更役。

 口賦則是向民眾收取錢財以補皇帝的用度,實為皇室的收入。漢制民年七歲至十四歲出口賦錢,每人每年二十錢以食天子,後來武帝征伐四夷又加徵三錢,以補車騎馬用度。

 故口賦定額為二十三錢,當然起徵年齡會因時而提高降低,此時越嶲則是按舊制實行。

 算賦則是十五歲以上至五十六歲的百姓為置庫兵車馬而承擔的賦稅,定額為每人每年一百二十錢,官府徵收算賦一般是以裡村的人口數位定算,按月多次徵收,每次或八錢、或九錢、或三十錢不等。

 由於此賦稅百姓負擔較重,朝廷時常有所減免,如文帝、宣帝時多有減為民賦三十或四十的。而越嶲郡遠在荒域,蠻夷眾多,故朝廷徵收更賦定額為四十,以減百姓之負擔。

 聽完稟報之後,楊清覺得城中錢穀倉儲似乎還不少,略感心安,微笑著說道:“按理說這些事我更應該直接詢問魯縣令,而之所以向謝李二位曹掾發問,就是想看看郡上的官吏是否也對城中的家底有著清楚的掌握?現在看來,郡府遷到安上後,郡裡的官吏仍無懈怠之心,這令本官很是欣慰。”

 屋內郡吏們這才明白楊清適才不問縣裡反問郡上的緣由,皆暗道一聲好險,還好剛才謝戶曹、李倉曹二人對答有據,如若不然太守的責難是跑不了的,這楊太守果真是心計過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