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9章琅琊古塔
琅琊秘境! 第二層,某處翻騰不休的灰霧中! 一道身影驀然閃現。 許久之後。 一道道身影,從四面八方匯聚而來。 這時。 其中一道身影,環顧一圈後! 怪異且嘶啞的聲音傳來。 “準備的如何了?”
一道身影上前一步,開口道: “回祭司,我等已準備周全! 現在只等琅琊寶塔關閉後,便可行動!”
“嗯!”
黑袍祭司點了點頭,而後語氣極其肅穆道: “你們也清楚,我等能降臨,大祭司以及多位神使付出了怎樣的代價?”
“我等此行的任務便是緩解煉獄海的壓力,儘可能磨滅人,妖,兩族的有生力量!”
“此次,琅琊秘境便是,極為難得一個機會!”
“所以,我等務必要完成大祭司與神使的囑託!”
“是!”
“行了!”
黑袍祭司罷了罷手道: “現在你們去準備吧!”
嗖! 嗖嗖!! 轉瞬間之後··· 那一道道身影已消失不見,只有一道身影還屹立在原處。 黑袍祭司看著面前空無一人,翻騰不休的黑霧,喃喃道: “希望,一切順利吧!”
一聲嘆息之聲,在此方天地,餘音繚繞。 再次看去,那道身影已消失不見! 與此同時。 琅琊秘境,核心腹地! 隱藏著一方猶如大陸般浩大天地。 其正中心處···屹立著一尊頂天立地的寶塔,散發著無量神光,照映此方天地! 淡淡的光暈,雖不刺眼,但使得這片大陸卻是猶如白日一般。 大陸四面八方被黑暗籠罩,包裹著此片大陸。 那黑暗,也正是漆黑如墨般的迷霧,也正是因為無量神光,也使得黑霧不得寸步,只能在大陸邊緣處,翻騰! 時不時的,便一道,幾道流光,從黑霧瀰漫的地帶中,激射而出,向大陸中心地帶遁去。 不錯! 這裡正是琅琊秘境的核心地帶。 那尊散發著古老無邊氣息的巨塔,正是琅琊秘境中,最為核心的寶物··· ——琅琊塔! 這裡,也是諸多降臨此秘境的老怪,老妖,最為嚮往的機緣之地。 同樣! 亦是程不爭念念不忘所在。 當然。 琅琊秘境中,最為珍貴的寶物,便是這尊琅琊塔了! 此寶稱第二,沒有任何寶物能稱第一。 即使在偌大的修仙界中,也是當之無愧的第一重寶。 不過,寶物雖在眼前,但自古到今,也沒有一位修士,能煉化此寶。 後來。 一位陣法造詣,震古爍今的奇人,降臨琅琊秘境··· 經過這位奇人的研究,最終得出一個結論,除非能破碎此方秘境,亦或者修為遠超,當初那位建立琅琊秘境大能一大境界,這才有希望能獲得此尊重寶。 一大境! 雖說的簡單,但修煉越是到後面,進步也越發艱難。 何況,修仙界中的至尊,不過是化神之境。 即使,那位建造琅琊秘境的修士,是一位化神尊者,但超越其一大境,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不但是修煉資源的緣故! 就連靈氣濃郁程度,也只有巨型靈脈,堪堪滿足化神尊者日常所需。 況且,修仙界中也不過只有幾處巨型靈脈。 修煉資源,也可以看出一二來。 因此,化神尊者自然無從談起突破了。 環境,資源,都不允許。 也正因如此,這尊令眼饞的寶物,自上古屹立至今,還存在著。 所以,諸多修士也只能退而求其次! 琅琊古塔不可得,但其內的機緣,對諸多修士的吸引,也有不小。 反正比琅琊祭壇,秘地,靈地···等等所在機緣還要大。 就在這時! 琅琊古塔,第一層 金光乍現! 而後猛然一閃! 瞬間,眼前一亮的程不爭,發現面前的場景為之一變。 環顧一圈後。 程不爭便望見,這片只有百丈方圓大小的空間盡頭,漂浮著一方石臺。 除此之外,這片空間,別無他物。 見此。 程不爭也清楚,這應該便是琅琊秘境情報中的琅琊臺。 琅琊臺,即是機緣,也是阻擋修士繼續獲得機緣的存在。 但進入琅琊塔,無論是修士,還是妖族,都離開不開它。 旋即。 程不爭上前幾步,來到了琅琊石臺前。 一抹靈光,從他指尖激射而出,沒入石臺中。 石臺表面微微一亮,靈光傾灑而下,匯聚成了一片光幕。 緊接著,光幕中出現了一行符文字體! 、 琅琊試煉,便是琅琊塔中的機緣。 只要通過這一層試煉,便能兌換到相應的寶物。 當然,第一層試煉,按照當前闖關者的修為,第一小境的戰力,以此試煉。 若是處於當前境界大圓滿之境,便會佔據極大的便宜。 因此。 對於一些闖關者而言,便會佔據很大便利。 所以,前幾層都比較簡單。 只要進入琅琊塔,基本都能過。 通過的層數越多,權限越大,能兌換的寶物的數量越多,寶物的品階也越高。 據情報所知,每過三層,難度大漲,闖關塔者戰力要求也越高! 這也是程不爭出動本尊的原因。 也只有本尊親自出動,才有希望獲得,本命法寶所需的靈材,以及突破當前境界靈物,靈丹···等等一系類寶物。 即使實力差勁的闖關者,也能通過一層。 可以在琅琊塔中,兌換天材地寶中丙等靈物。 等同外界的第三檔次與第四檔次的靈物,以及相對應品階的靈丹,靈符,功法,秘術···等等。 反正,至今為止沒聽說,那位修士進入琅琊塔中,連第一層都沒有闖過。 當然。 雖然前幾層比較簡單,也不是說,兌換這些寶物,並無代價。 也需要,以自身寶物兌換琅琊點,與琅琊塔進行交換。 看似價值相差不大,但修仙界中一些奇缺,或只停留在傳聞中靈物,都能以尋常靈物,兌換到。 因此,這機緣看似雞肋,實則對修士而言,很重要。 旋即。 程不爭也沒有多耽誤時間。 手指輕點,一抹靈光落在了,這一選項上面。 下一瞬間。 一道明亮的靈光,在此片上空匯聚。 頃刻間,一道身影出現在程不爭面前。 此人的面龐,空白一片,但周身散發出的波動,也是實打實的金丹初期戰力。 就連手中,手持的長劍,也有下品法寶的波動。 頭頂的小塔,同樣也是如此。 完完全全展現了,琅琊塔對金丹初期的戰力體現。 這道身影,一經出現,沒有任何其他動作,直接朝著程不爭殺來。 雖然攻擊力度頗弱,速度稍慢,但鬥法經驗很是老道。 即使如此。 在程不爭眼中,也就那樣。 兩小境界之差,神思反應是無法彌補的差距。 見此。 程不爭搖了搖了頭,揮手間··· 一道浩蕩劍光閃過。 頃刻間,那道無面身影,直接潰散,化作煦麗的光華,消散一空。 也就在這一瞬間。 琅琊石臺上,出現了新的變化,光幕上顯示著··· 對此,程不爭也沒有意外,琅琊塔中的一些基本的消息,他還是知道的。 隨即,他直接在光幕上,隨意書寫了五個符文字體··· 呲! 書寫完畢,一聲輕響,這五個大字直接崩碎。 顯然,這樣隨意的稱呼,已被他人所用。 旋即。 程不爭又書寫了幾個名字。 如:一個修士。 一位小小的修士。 ··· 到了最後,他直接將自己小名,寫了上去。 可惜,依舊沒有用。 一但書寫上去,立即潰散。 從中也能看出,以往一些修士,也是為了稱呼,想破了腦袋。 不然,這樣隨意的名字,也不會被佔用。 見此,程不爭也是一臉無語,他怎麼也想不到,在琅琊塔中,第一次被難住的地方,居然是起稱呼? 本名,肯定不能用! 起名難的程不爭,開始深深思考起來。 這時,前世飽讀百萬經綸的他,開始翻閱起封藏許久的記憶來。 一個個熟悉的稱呼,浮現在心頭。 殺人放火厲飛雨,普度眾生韓天尊! 不行! 因果好像很大! 畢竟穿越的事都發生了,萬一這位行走在時間線的道祖,發現了自己用他的招牌,招搖撞騙,豈不是要涼涼。 即使看在同為地球的老鄉,不跟他一般見識,但因果已接下。 怎麼算,都不是一件好事。 算了! 慫了,慫了! 這個名字不能用! 當年他初涉修仙界時,好像用過! 希望著大慈大悲的時間道祖,不要跟他一般見識。 程不爭雙手合十,心裡默默的嘀咕了兩句。 禱告完畢,程不爭又開始想回憶起來,百萬經綸起來。 仙之巔,傲視間! 有我安瀾便有天! 這裝逼至極的話,第二時間浮現在腦海間。 不妥! 太裝逼了,與我性情不符。 何況,下一句··· ——俞陀救我! 直接讓人破防。 轉念一想··· 不過,這位裝逼界的大佬,好像沒有因果可言。 嗯! 能用! 想到這裡,程不爭立即將兩字書寫了上去。 書寫完畢。 程不爭有些緊張的看著面前的光幕。 實在是,起名字,真讓一位起名廢的人,是件很頭疼的事。 關鍵的是,好不容易想出一個稱呼來,根本不能用,真考驗心態。 很好! 靈光穩定,絲毫沒有破碎的徵兆。 緊接著。 光幕再次一變··· 這次程不爭沒有多想,刷刷的書寫起來。 至於,最後一句··· 程不爭選擇性的忘記了。 如此高調逼人的安瀾,怎麼可能是他程不爭呢! 我程不爭,只是修仙界中,區區一位謹小慎微的金丹修士。 怎麼也不可能與這等大佬,扯上關係。 程不爭心滿意足的看著面前的宣言。 下一瞬間。 光幕上,靈光一閃,再次一變。 ,,,,,,,,,···等等選項。 零零總總,有幾十項之多··· 在程不爭面前的光幕中左側,豎立↓排列開來。 光幕,右下角則是··· 其下,最下面一行,則是兩個選項··· 、! 見此。 程不爭絲毫沒有猶豫,直接點開,這一選項。 緊接著,面前的光幕中,出現了一行符文字體。 對此。 程不爭也沒有多大的失望,雖然在琅琊秘境的情報中,關於琅琊塔的消息只有一點點。 但他清楚,神通不可能,就這麼輕易兌換到。 不然,修仙界中,也不會出現神通極為稀罕的現象。 旋即。 程不爭依次點開了,,,···等等選項。 其中一些選擇如之前般,權限不足,無法查看。 能查看的選項中,所能兌換的寶物··· 幾乎都是天材地寶一級中,丙等靈靈材與靈藥··· 以及相對應的三階下品等級靈物,秘術,功法,法寶··· 這些寶物,對程不爭而言,並沒有多大的吸引力。 這些選項,查看完畢後,程不爭點開了,這一選項。 兩行豎立的榜單,出現在光幕中。 , 兩大排行榜單,都有九尊席位。 。 第一名;龍尊 天上地下,皆為龍族所屬! (止步於琅琊塔第十四層,與本層中堅持三個時辰!) 第二名;長生劍尊 群雄束手,長劍空利,不亦悲夫! 惜栽,不能與龍尊共處一世,能與一戰。 (止步於琅琊塔第十四層,與本層中堅持兩個半時辰!) ···· 第七名:黑靈霸尊 區區金蛟一族,不過是本尊的踏腳石,一統無盡海乃是大勢所趨。 (止步於琅琊塔第十四層,與本層中堅持一個時辰!) ···· ···· 程不爭望著九大尊者的排名,心中也對這些古來今來的佼佼者,佩服不已。 也怪不得,在修仙界中,到現在為止,依舊有這些人物事蹟的流傳。 不錯。 九位尊者的大名,程不爭也曾聽聞過其事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