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簾西風666 作品
第1490章 軍令狀(第2頁)
李光旭皺了下眉頭,盯著蔣宏看了片刻,沉吟著道:“你再好好想一想,別他媽的張嘴就來,十天?十天之後,你抓不到人,拿什麼交差?”
蔣宏忽的一聲站了起來:“張書記,李書記,我再說一遍,抓不到人,我引咎辭職!都被犯罪分子打上門了,破不了案,我這個局長不當也罷。”
其實,蔣宏絕頂聰明,他是有自己打算的。
按照刑偵規律,案發之後的72小時內,是破案的黃金時段,這段時間裡,心理素質再好的犯罪分子也難免驚慌失措,留下很多重要線索,而隨著時間的推移,犯罪分子會冷靜下來,更好的偽裝自己或者利用警方的漏洞,跳出包圍圈。
餘紅旗本就狡詐,再加上背後很可能還有陳思遠的鼎力支持,如果不能在短時間內將其緝拿歸案,基本上就意味著沒什麼希望了。
客觀的講,十天都算長的。七天之內抓不到,就很難抓到了。
當然,蔣宏之所以主動立下軍令狀,也是一種以退為進的打法。
哥哥被突然發配去了東遼,肯定是李光旭從中搗鬼,失去看兄長的庇護,李光旭的刀隨時隨地都可能砍過來。
所以,他必須在這起槍擊案上表現出足夠的強悍。十天期滿,抓到了餘紅旗,自然是風光無限,李光旭就算有心動他,也得掂量掂量,如果沒抓到,把辭職信一交,也等於是將李光旭一軍。
老子自己把脖子伸過來,看你敢不敢砍。
李光旭眉頭緊鎖,沉吟不語,一旁的張修光則猛的拍了下會議桌,大聲說道:“好!果然名副其實的毛驢子,有氣魄!那咱們就一言為定,十天之後,我等你的好消息!”
蔣宏立正敬禮,說道:“請兩位領導放心,十天之後,我保證把咱們全撫川警察的面子給掙回來。”